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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党建与公司治理融合的机制构建与实践探索
文章字数:1853
当前,国企改革进入深水区,党建与公司治理的融合已从“形式化要求”转向“实质性赋能”。然而,部分国企仍存在党建与生产经营割裂、党建政治引领弱化的现象,制约了治理效能提升。将党的领导融入治理各环节,摆脱形式主义困境,构建科学融合机制,是新时代国企改革的迫切要求。
一、当前国有企业党建与公司治理融合的主要问题
(一)双向进入机制不畅。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落实不到位,部分国企任职重叠不足、权责不清,党组织负责人未进入董监事会导致党建引领缺位,交叉任职人员精力分散,党建工作被生产经营取代,使该机制流于形式。
(二)决策前置程序不规范。党组织前置讨论执行不到位,前置事项模糊、讨论不充分、意见不被采纳等问题时有发生,部分企业滥列或规避前置事项,造成党建引领缺失、决策风险防控不足。
(三)监督协同效能弱化。党建监督与公司治理监督存在脱节问题,未能形成协同合力。党建监督存在“重思想、轻实效”的倾向,监事会监督则趋于形式化,二者衔接不畅,导致监督缺位与越位现象并存,对国有资产安全构成威胁。
二、深化国有企业党建与公司治理融合机制的实践路径
(一)优化双向进入机制。明确党组织书记、董事长“一肩挑”要求,确保党组织负责人全面参与公司重大决策,推动党组织班子成员与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交叉任职,合理划分职责,避免权责重叠与精力分散;建立交叉任职人员培训机制,提升其政治素养与治理能力,保障党建工作与公司治理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实现双向进入从“形式到位”到“实质到位”;健全交叉任职管理办法,明确任职资格、选拔流程与考核标准,优先选拔政治素质优、治理能力强、熟悉生产经营的复合型人才,杜绝挂名任职、应付任职现象;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将党建工作成效与交叉任职人员绩效考核、晋升提拔直接挂钩,对党建落实到位、治理效能突出者予以表彰奖励,对履职不力、敷衍塞责者严肃问责;搭建交叉任职人员交流平台,定期开展党建与公司治理融合专题研讨、经验交流活动,促进相互学习、能力提升,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决策管理深度融合,形成“党组织引领公司治理、公司治理支撑党建工作”的良性循环。
(二)完善决策前置程序。制定党组织前置讨论事项清单,将重大经营决策、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等核心事项纳入清单,明确必须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后,再提交董事会、经理层决策的流程、时限及意见反馈机制;党组织对前置事项的讨论意见需形成书面记录并存入公司决策档案,董事会、经理层应认真研究采纳党组织提出的合理意见,未按程序执行前置讨论的决策一律视为无效。
(三)强化监督协同效能。构建党组织监督、董事会监督、监事会监督、职工民主监督相结合的协同机制,明确各监督主体职责边界,整合监督资源,实现监督信息共享;党组织重点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与领导干部履职行为,董事会重点监督决策执行与经营管理效率,监事会重点监督财务收支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监督体系;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与时限,确保监督效能落地。
(四)深化党建与生产经营融合,激发员工干事创业活力。立足企业生产经营核心任务,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将党建引领贯穿生产经营各环节,通过党建凝聚人心、激发动力,调动员工干事创业积极性;建立党建与生产经营联动机制,围绕企业生产经营重点、难点问题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组织党员在生产攻坚、技术创新、提质增效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全体员工攻坚克难;完善员工激励与关怀机制,由党组织牵头搭建员工成长平台,通过开展技能培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活动,提升员工专业能力;建立健全员工关怀帮扶体系,密切关注员工思想动态与工作生活需求,切实解决员工急难愁盼问题,增强员工的归属感与幸福感;强化党建文化引领作用,推动党建文化与企业文化深度融合,大力弘扬爱岗敬业、攻坚克难、团结协作的优良作风,依托主题党日、先进事迹宣讲等活动,广泛宣传企业先进典型与优秀党员事迹,营造“比学赶超、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引导员工将个人成长与企业发展紧密结合,凝聚起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三、结语
党建与公司治理融合是新时代国企改革的重要命题,集中体现了国企的政治优势与制度优势。当前,融合过程中出现的双向进入不畅、决策前置不规范、监督协同效能弱化等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形式主义作祟、制度衔接不够充分。唯有立足理论基础,完善实践机制,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才能实现党建与治理双促进、双提升,助力国企高质量发展,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当前国有企业党建与公司治理融合的主要问题
(一)双向进入机制不畅。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落实不到位,部分国企任职重叠不足、权责不清,党组织负责人未进入董监事会导致党建引领缺位,交叉任职人员精力分散,党建工作被生产经营取代,使该机制流于形式。
(二)决策前置程序不规范。党组织前置讨论执行不到位,前置事项模糊、讨论不充分、意见不被采纳等问题时有发生,部分企业滥列或规避前置事项,造成党建引领缺失、决策风险防控不足。
(三)监督协同效能弱化。党建监督与公司治理监督存在脱节问题,未能形成协同合力。党建监督存在“重思想、轻实效”的倾向,监事会监督则趋于形式化,二者衔接不畅,导致监督缺位与越位现象并存,对国有资产安全构成威胁。
二、深化国有企业党建与公司治理融合机制的实践路径
(一)优化双向进入机制。明确党组织书记、董事长“一肩挑”要求,确保党组织负责人全面参与公司重大决策,推动党组织班子成员与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交叉任职,合理划分职责,避免权责重叠与精力分散;建立交叉任职人员培训机制,提升其政治素养与治理能力,保障党建工作与公司治理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实现双向进入从“形式到位”到“实质到位”;健全交叉任职管理办法,明确任职资格、选拔流程与考核标准,优先选拔政治素质优、治理能力强、熟悉生产经营的复合型人才,杜绝挂名任职、应付任职现象;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将党建工作成效与交叉任职人员绩效考核、晋升提拔直接挂钩,对党建落实到位、治理效能突出者予以表彰奖励,对履职不力、敷衍塞责者严肃问责;搭建交叉任职人员交流平台,定期开展党建与公司治理融合专题研讨、经验交流活动,促进相互学习、能力提升,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决策管理深度融合,形成“党组织引领公司治理、公司治理支撑党建工作”的良性循环。
(二)完善决策前置程序。制定党组织前置讨论事项清单,将重大经营决策、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等核心事项纳入清单,明确必须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后,再提交董事会、经理层决策的流程、时限及意见反馈机制;党组织对前置事项的讨论意见需形成书面记录并存入公司决策档案,董事会、经理层应认真研究采纳党组织提出的合理意见,未按程序执行前置讨论的决策一律视为无效。
(三)强化监督协同效能。构建党组织监督、董事会监督、监事会监督、职工民主监督相结合的协同机制,明确各监督主体职责边界,整合监督资源,实现监督信息共享;党组织重点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与领导干部履职行为,董事会重点监督决策执行与经营管理效率,监事会重点监督财务收支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监督体系;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与时限,确保监督效能落地。
(四)深化党建与生产经营融合,激发员工干事创业活力。立足企业生产经营核心任务,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将党建引领贯穿生产经营各环节,通过党建凝聚人心、激发动力,调动员工干事创业积极性;建立党建与生产经营联动机制,围绕企业生产经营重点、难点问题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组织党员在生产攻坚、技术创新、提质增效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全体员工攻坚克难;完善员工激励与关怀机制,由党组织牵头搭建员工成长平台,通过开展技能培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活动,提升员工专业能力;建立健全员工关怀帮扶体系,密切关注员工思想动态与工作生活需求,切实解决员工急难愁盼问题,增强员工的归属感与幸福感;强化党建文化引领作用,推动党建文化与企业文化深度融合,大力弘扬爱岗敬业、攻坚克难、团结协作的优良作风,依托主题党日、先进事迹宣讲等活动,广泛宣传企业先进典型与优秀党员事迹,营造“比学赶超、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引导员工将个人成长与企业发展紧密结合,凝聚起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三、结语
党建与公司治理融合是新时代国企改革的重要命题,集中体现了国企的政治优势与制度优势。当前,融合过程中出现的双向进入不畅、决策前置不规范、监督协同效能弱化等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形式主义作祟、制度衔接不够充分。唯有立足理论基础,完善实践机制,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才能实现党建与治理双促进、双提升,助力国企高质量发展,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