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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时代侦查专业人才培养路径
文章字数:1835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朝着建成教育强国战略目标扎实迈进”。公安院校是培养党和人民忠诚卫士的重要阵地,担负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警铸剑”的使命任务,在面临复杂多变的社会治安新形势下,如何培养适应新时代安全需求的预备警官已经成为重要议题。公安院校侦查专业的人才培养工作必须对标数字化时代公安实战需求,以更高标准锚定培养方向,以更严要求强化培养过程,方能打造一支适应现代侦查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的人才队伍。
一、目标重塑:确立“多元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为了应对数字时代犯罪形态的智能化和网络化的挑战,公安院校侦查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向“多元复合型”—能力与素养相匹配的现代化侦查人才转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党的纪律中,政治纪律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公安队伍是一支纪律部队,始终牢记“公安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公安院校承担着培养预备警官的重要使命,更应把铸牢忠诚警魂作为根本任务,将“对党忠诚”融入侦查专业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具体而言,通过系统化的课程思政建设,强化学生的理想信念,塑造其职业伦理意识,增强其社会责任担当,从思想根基和价值观层面夯实政治建警的育人基础。另外,当下的教育目标体系已不再局限于熟练掌握传统的侦查手段,更应注重培养侦办复杂多变的新型网络犯罪的核心能力。具体包括:数据思维能力、系统研判能力、创新攻坚能力、落地抓控能力等多方面能力。这就要求将职业素养、技术能力、侦查思维等多目标放在同等位置培养,进而成为政治坚定、技术精湛、作风过硬的忠诚卫士。
二、课程重构:构建“技术+侦查”融合型课程体系。人才培养目标是先导,融合性课程体系是载体。为了能够培养适应新时代发展目标的现代化侦查人才队伍,必须对原有的课程体系进行解构与重构,打破侦查专业类课程与技术能力类课程之间的建设壁垒,构建“技术+侦查”融合型课程体系。这一载体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打破专业选课的学科壁垒。通过公安实战和现实需求的引导,聚焦信息技术在刑事案件办理中的具体应用与操作流程,构建新的知识模块,旨在让学生通过案例场景与技术实操应用的方式获得侦查办案的真实体验,提升其侦查决策的能力。例如,通过公安局破获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为课程背景,增设《刑法学》中诈骗罪、《刑事诉讼法学》中技术侦查的程序流程、《犯罪现场勘查》中网上现场勘查、《网络犯罪侦查实务》中电子证据远程提取等知识模块,打通相关课程的联系。二是推动传统侦查课程的数字化升级。对《侦查措施》《犯罪现场勘查学》《刑事案件侦查》等相关课程的内容与方法进行更新。一方面,增设侦查学专业相关课程的数字化课程内容,例如,在《侦查措施》课程中及时更新“网上走访排查”“大数据摸排”等课程内容,使其紧跟公安实践发展步伐。另一方面,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将相关课程内容“虚拟化”“数字化”。例如,借助虚拟现实(VR)与增强现实(AR),重建命案现场,模拟犯罪现场勘查过程,使学生沉浸式体验犯罪现场勘查人员的责任与担当。
三、教学创新:打造“教、学、练、战”一体化育人模式。融合型课程体系仅仅是解决“教什么”的问题,而一体化的教学模式则决定“教的效果”。为了保障侦查专业的学生实现“能办案”和“办成案”的双目标,有必要对教学模式进行革新,真正打造“教、学、练、战”一体化协同育人模式。“教”的环节,不再是简单的单向知识灌输,而是转向引导启发式教学。通过问题情境的创设,角色身份转变,积极引导学生思考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变化,主动寻求侦查线索,从而培养其终身学习和探索能力。“学”的环节,不仅是学生的独立思考,更突出协同作战的能力。鼓励学生以小组形式,成立刑事案件专班,围绕真实的案例场景,通过分工合作(如犯罪现场访问组、犯罪现场勘查组、犯罪现场搜索组等)、案件分析、集体讨论等课程环节,共同完成刑事案件的侦办工作。“练与战”的环节,从“模拟演练”转向“实景对抗”。借助信息化技术,模拟刑事案件的现实场景,开展“红蓝对抗”演练,让学生在高压的状态下,处于高仿真的虚拟环境中,综合运用知识和技能,参与侦查破案的全过程。此外,建立校局合作的长效机制,组织优秀的学生在指导老师的带领下,真正参与基层一线部门的办案过程,在提供专业的信息技术支撑与引导的过程中,检验学习的效果和锤炼真实的办案本领,最终才能实现从预备警官到人民警察的身份转变。
作者单位:安徽公安学院侦查学院
一、目标重塑:确立“多元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为了应对数字时代犯罪形态的智能化和网络化的挑战,公安院校侦查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向“多元复合型”—能力与素养相匹配的现代化侦查人才转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党的纪律中,政治纪律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公安队伍是一支纪律部队,始终牢记“公安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公安院校承担着培养预备警官的重要使命,更应把铸牢忠诚警魂作为根本任务,将“对党忠诚”融入侦查专业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具体而言,通过系统化的课程思政建设,强化学生的理想信念,塑造其职业伦理意识,增强其社会责任担当,从思想根基和价值观层面夯实政治建警的育人基础。另外,当下的教育目标体系已不再局限于熟练掌握传统的侦查手段,更应注重培养侦办复杂多变的新型网络犯罪的核心能力。具体包括:数据思维能力、系统研判能力、创新攻坚能力、落地抓控能力等多方面能力。这就要求将职业素养、技术能力、侦查思维等多目标放在同等位置培养,进而成为政治坚定、技术精湛、作风过硬的忠诚卫士。
二、课程重构:构建“技术+侦查”融合型课程体系。人才培养目标是先导,融合性课程体系是载体。为了能够培养适应新时代发展目标的现代化侦查人才队伍,必须对原有的课程体系进行解构与重构,打破侦查专业类课程与技术能力类课程之间的建设壁垒,构建“技术+侦查”融合型课程体系。这一载体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打破专业选课的学科壁垒。通过公安实战和现实需求的引导,聚焦信息技术在刑事案件办理中的具体应用与操作流程,构建新的知识模块,旨在让学生通过案例场景与技术实操应用的方式获得侦查办案的真实体验,提升其侦查决策的能力。例如,通过公安局破获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为课程背景,增设《刑法学》中诈骗罪、《刑事诉讼法学》中技术侦查的程序流程、《犯罪现场勘查》中网上现场勘查、《网络犯罪侦查实务》中电子证据远程提取等知识模块,打通相关课程的联系。二是推动传统侦查课程的数字化升级。对《侦查措施》《犯罪现场勘查学》《刑事案件侦查》等相关课程的内容与方法进行更新。一方面,增设侦查学专业相关课程的数字化课程内容,例如,在《侦查措施》课程中及时更新“网上走访排查”“大数据摸排”等课程内容,使其紧跟公安实践发展步伐。另一方面,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将相关课程内容“虚拟化”“数字化”。例如,借助虚拟现实(VR)与增强现实(AR),重建命案现场,模拟犯罪现场勘查过程,使学生沉浸式体验犯罪现场勘查人员的责任与担当。
三、教学创新:打造“教、学、练、战”一体化育人模式。融合型课程体系仅仅是解决“教什么”的问题,而一体化的教学模式则决定“教的效果”。为了保障侦查专业的学生实现“能办案”和“办成案”的双目标,有必要对教学模式进行革新,真正打造“教、学、练、战”一体化协同育人模式。“教”的环节,不再是简单的单向知识灌输,而是转向引导启发式教学。通过问题情境的创设,角色身份转变,积极引导学生思考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变化,主动寻求侦查线索,从而培养其终身学习和探索能力。“学”的环节,不仅是学生的独立思考,更突出协同作战的能力。鼓励学生以小组形式,成立刑事案件专班,围绕真实的案例场景,通过分工合作(如犯罪现场访问组、犯罪现场勘查组、犯罪现场搜索组等)、案件分析、集体讨论等课程环节,共同完成刑事案件的侦办工作。“练与战”的环节,从“模拟演练”转向“实景对抗”。借助信息化技术,模拟刑事案件的现实场景,开展“红蓝对抗”演练,让学生在高压的状态下,处于高仿真的虚拟环境中,综合运用知识和技能,参与侦查破案的全过程。此外,建立校局合作的长效机制,组织优秀的学生在指导老师的带领下,真正参与基层一线部门的办案过程,在提供专业的信息技术支撑与引导的过程中,检验学习的效果和锤炼真实的办案本领,最终才能实现从预备警官到人民警察的身份转变。
作者单位:安徽公安学院侦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