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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融入边疆基层法治工作的困境与路径探索
文章字数:2538
一、“枫桥经验”融入边疆基层法治工作的现实困境
(一)地域环境复杂,治理难度大。西部边疆地区幅员辽阔,地域环境复杂,地形地貌也呈现出极为复杂多样的特点。部分区域地处偏远,交通网络建设滞后,道路通达性差,信息传递渠道不畅,这给基层法治工作的全面开展设置了重重阻碍。法律宣传工作在这些地区难以实现全覆盖,许多偏远村落和牧区的群众难以接触到系统的法律知识;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工作也因此面临着极高的成本,不仅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前期走访排查,而且由于交通不便,调解人员往往需要耗费大量时间才能到达现场,极大地降低了工作效率。
同时,恶劣的自然环境也给基础设施建设带来了严峻挑战,建设办公用房、调解室、法治宣传阵地等设施,不仅需要应对复杂的地质条件,还需考虑设施的抗风、防寒、防沙等性能,增加了建设成本和难度,进而影响了“枫桥经验”中“预防为主,就地化解”等相关举措的有效实施。例如,在一些深山区和广袤的牧区,群众居住点极为分散,往往相隔数十甚至上百公里,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变得十分困难,难以形成规模效应;而一旦发生邻里纠纷、草场争议等矛盾,调解人员常常需要驱车数小时,甚至骑马才能到达现场,错过了矛盾化解的最佳时机。
(二)多元文化差异,协调难度高。西部边疆地区作为多民族、多宗教、多元文化的交汇地带,各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独特的语言体系、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这些差异使得不同文化背景下的群众对法律的认知和理解存在显著偏差,在矛盾纠纷处理过程中,很容易因文化理念的不同产生沟通障碍和误解,大大增加了协调和化解矛盾的难度。
(三)人才资源匮乏,专业力量不足。西部边疆地区由于地理位置偏远,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产业结构单一,工作生活条件艰苦,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对人才的吸引力较弱,导致基层法治工作人才资源严重匮乏。专业的法律人才,如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数量不足,能够熟练掌握当地少数民族语言和法律知识的复合型调解人才更是稀缺。
现有基层法治工作人员中,部分人员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法律知识学习和专业的调解技能培训,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难以满足新时代基层法治工作的需求。例如,一些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往往只有1-2名工作人员,需要承担辖区内大量的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工作,人员配备不足;而且这些工作人员中,不少人缺乏对复杂法律问题的分析和处理能力,在面对涉及多民族、多法律关系的矛盾纠纷时,往往感到力不从心,无法有效运用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化解矛盾,影响了“枫桥经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实践效果的充分发挥。
二、“枫桥经验”融入边疆基层法治工作的路径探索
(一)强化党建引领,筑牢基层法治根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基层法治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加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严格按照标准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注重选拔政治素质高、法治意识强、群众基础好的党员担任党组织书记和委员,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法治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法治素养,使其成为宣传法治、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中坚力量。通过开展主题党日、党员志愿服务、法律帮扶等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积极参与基层法治实践,在法治宣传教育、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动群众自觉参与基层法治建设。
(二)促进文化融合,构建和谐文化氛围。尊重和保护多元文化,充分尊重西部边疆地区各民族的文化传统、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依法保护各民族的合法权益,保护和传承优秀民族文化遗产。在基层法治工作中,基层干部和法治工作者要主动学习和了解各民族的文化特点和禁忌,在开展工作时充分考虑文化差异,避免因文化误解引发矛盾纠纷。通过定期举办民族文化节、文艺汇演、座谈会等文化交流活动,为各民族群众提供相互交流的平台,增进各民族之间的相互了解和文化认同,促进多元文化的和谐共生,为基层法治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结合西部边疆地区的地域特点和群众的生活习惯,采用多样化、个性化的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如互联网、移动终端、新媒体平台、大数据等,拓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渠道,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实效性。例如,针对年轻群体,通过开设法治微信公众号、抖音账号、快手账号等,发布通俗易懂的法律知识短视频、案例分析、在线问答等内容,方便群众随时随地学习法律;针对偏远地区的群众,利用远程教育平台、广播喇叭等,定期开展线上法治讲座和培训,播放法律知识音频,为他们提供便捷的法律学习机会。同时,保留传统的宣传方式,如在村庄、社区的宣传栏张贴法治海报,向群众发放印有法律知识的宣传册、日历、手提袋等生活用品,确保不同年龄、不同文化程度的群众都能接触到法律知识。
(四)培育专业人才队伍,增强基层法治力量。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结合西部边疆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吸引人才的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法律专业人才、调解人才到基层工作。通过公开招聘、定向培养、人才引进等多种方式,充实基层法治工作队伍。例如,设立专门的人才引进专项资金,为到基层工作的法律人才提供住房补贴、生活补贴、安家费、科研经费等优惠待遇,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与省内外的政法类高校、综合类大学法律院系建立合作关系,开展定向培养项目,每年选拔一批优秀的学生进行定向培养,毕业后安排到西部边疆地区基层法治岗位工作,并为其提供一定的学费补贴和就业奖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丰富经验的律师、调解员等专业人才,充实到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等机构。
三、结论
将“枫桥经验”深度融入西部边疆地区基层法治建设是顺应新时代基层治理现代化要求,是提升边疆治理能力、筑牢边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基的关键举措。在实践中,仍需要通过强化党建引领,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基层法治建设效能,夯实法治工作根基;推动文化融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构建多元包容的和谐文化生态,推动“枫桥经验”在西部边疆地区基层法治工作中落地见效、焕发生机,进而为西部边疆地区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筑牢祖国西部安全屏障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作者单位:新疆大学法学院
(一)地域环境复杂,治理难度大。西部边疆地区幅员辽阔,地域环境复杂,地形地貌也呈现出极为复杂多样的特点。部分区域地处偏远,交通网络建设滞后,道路通达性差,信息传递渠道不畅,这给基层法治工作的全面开展设置了重重阻碍。法律宣传工作在这些地区难以实现全覆盖,许多偏远村落和牧区的群众难以接触到系统的法律知识;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工作也因此面临着极高的成本,不仅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前期走访排查,而且由于交通不便,调解人员往往需要耗费大量时间才能到达现场,极大地降低了工作效率。
同时,恶劣的自然环境也给基础设施建设带来了严峻挑战,建设办公用房、调解室、法治宣传阵地等设施,不仅需要应对复杂的地质条件,还需考虑设施的抗风、防寒、防沙等性能,增加了建设成本和难度,进而影响了“枫桥经验”中“预防为主,就地化解”等相关举措的有效实施。例如,在一些深山区和广袤的牧区,群众居住点极为分散,往往相隔数十甚至上百公里,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变得十分困难,难以形成规模效应;而一旦发生邻里纠纷、草场争议等矛盾,调解人员常常需要驱车数小时,甚至骑马才能到达现场,错过了矛盾化解的最佳时机。
(二)多元文化差异,协调难度高。西部边疆地区作为多民族、多宗教、多元文化的交汇地带,各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独特的语言体系、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这些差异使得不同文化背景下的群众对法律的认知和理解存在显著偏差,在矛盾纠纷处理过程中,很容易因文化理念的不同产生沟通障碍和误解,大大增加了协调和化解矛盾的难度。
(三)人才资源匮乏,专业力量不足。西部边疆地区由于地理位置偏远,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产业结构单一,工作生活条件艰苦,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对人才的吸引力较弱,导致基层法治工作人才资源严重匮乏。专业的法律人才,如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数量不足,能够熟练掌握当地少数民族语言和法律知识的复合型调解人才更是稀缺。
现有基层法治工作人员中,部分人员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法律知识学习和专业的调解技能培训,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难以满足新时代基层法治工作的需求。例如,一些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往往只有1-2名工作人员,需要承担辖区内大量的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工作,人员配备不足;而且这些工作人员中,不少人缺乏对复杂法律问题的分析和处理能力,在面对涉及多民族、多法律关系的矛盾纠纷时,往往感到力不从心,无法有效运用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化解矛盾,影响了“枫桥经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实践效果的充分发挥。
二、“枫桥经验”融入边疆基层法治工作的路径探索
(一)强化党建引领,筑牢基层法治根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基层法治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加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严格按照标准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注重选拔政治素质高、法治意识强、群众基础好的党员担任党组织书记和委员,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法治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法治素养,使其成为宣传法治、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中坚力量。通过开展主题党日、党员志愿服务、法律帮扶等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积极参与基层法治实践,在法治宣传教育、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动群众自觉参与基层法治建设。
(二)促进文化融合,构建和谐文化氛围。尊重和保护多元文化,充分尊重西部边疆地区各民族的文化传统、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依法保护各民族的合法权益,保护和传承优秀民族文化遗产。在基层法治工作中,基层干部和法治工作者要主动学习和了解各民族的文化特点和禁忌,在开展工作时充分考虑文化差异,避免因文化误解引发矛盾纠纷。通过定期举办民族文化节、文艺汇演、座谈会等文化交流活动,为各民族群众提供相互交流的平台,增进各民族之间的相互了解和文化认同,促进多元文化的和谐共生,为基层法治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结合西部边疆地区的地域特点和群众的生活习惯,采用多样化、个性化的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如互联网、移动终端、新媒体平台、大数据等,拓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渠道,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实效性。例如,针对年轻群体,通过开设法治微信公众号、抖音账号、快手账号等,发布通俗易懂的法律知识短视频、案例分析、在线问答等内容,方便群众随时随地学习法律;针对偏远地区的群众,利用远程教育平台、广播喇叭等,定期开展线上法治讲座和培训,播放法律知识音频,为他们提供便捷的法律学习机会。同时,保留传统的宣传方式,如在村庄、社区的宣传栏张贴法治海报,向群众发放印有法律知识的宣传册、日历、手提袋等生活用品,确保不同年龄、不同文化程度的群众都能接触到法律知识。
(四)培育专业人才队伍,增强基层法治力量。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结合西部边疆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吸引人才的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法律专业人才、调解人才到基层工作。通过公开招聘、定向培养、人才引进等多种方式,充实基层法治工作队伍。例如,设立专门的人才引进专项资金,为到基层工作的法律人才提供住房补贴、生活补贴、安家费、科研经费等优惠待遇,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与省内外的政法类高校、综合类大学法律院系建立合作关系,开展定向培养项目,每年选拔一批优秀的学生进行定向培养,毕业后安排到西部边疆地区基层法治岗位工作,并为其提供一定的学费补贴和就业奖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丰富经验的律师、调解员等专业人才,充实到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等机构。
三、结论
将“枫桥经验”深度融入西部边疆地区基层法治建设是顺应新时代基层治理现代化要求,是提升边疆治理能力、筑牢边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基的关键举措。在实践中,仍需要通过强化党建引领,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基层法治建设效能,夯实法治工作根基;推动文化融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构建多元包容的和谐文化生态,推动“枫桥经验”在西部边疆地区基层法治工作中落地见效、焕发生机,进而为西部边疆地区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筑牢祖国西部安全屏障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作者单位:新疆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