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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财产权益的民法定位与商事利用规则构建
姜凌日
文章字数:1977
  数据已成为数字经济时代的重要生产要素,其非排他性、可复制性和技术依赖性使其不同于传统民事客体,也使物权、债权与知识产权的既有边界出现交叉与模糊。随着数据采集、加工与交易体系的成熟,企业在算法训练、用户画像、精准运营等场景中不断深化数据利用,引发多元主体之间的利益竞争与权利冲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数据资产入表等实践进一步推动民法体系面临新的规范需求。如何在确保个人权益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构建兼具私法自治精神与市场效率的权利体系,成为立法与理论研究的重要任务。本文基于数据属性与利益结构分析,旨在探讨数据财产权益的民法定位,并构建可行的商事利用规则框架。
  一、数据财产权益的法律属性与民法客体定位
  在民法体系中确认数据的法律属性,是构建数据财产权益体系的前提。数据具有非排他、可复制、依赖技术控制、多层次权利叠加等特征,难以被传统物权或知识产权完全涵盖。数据来源包括个人活动数据、设备运行数据、企业生产经营数据和算法加工数据,客体类型多样,权利基础差异明显,既涉及个人控制利益,也体现企业投入利益,同时包含公共数据的公益属性。由于来源多元、结构复杂,数据难以归入既有权利类型,需要在民法内部确立开放性的客体类别,以“可支配、可利用、可交易的无形财产性客体”为定位基础。在此框架下,数据控制能力成为最核心的财产性要素,技术访问、处理和组合能力构成事实支配基础。数据财产权益应围绕控制利益展开,并兼顾使用、收益及安全维护等要素,使其既能与人格权对个人数据的保护相衔接,又能为企业数据资产的确权和流通提供制度基础。
  二、数据财产权益的内容体系与权利边界结构
  数据财产权益包含控制权、使用权、收益权与安全保护权,构成主体在采集、加工与利用过程中的核心能力。控制权体现对数据访问、加工及提供使用的支配;使用权涉及数据在分析、训练、运营中的利用方式,可具有排他或非排他属性;收益权反映数据在交易、授权、合作开发中的价值;安全保护权确保数据不被非法获取、篡改或泄露,影响主体风险成本。权利边界需协调个人数据、企业数据与公共数据之间的关系。个人数据以人格利益为基础,个人享有控制与知情权;企业基于合法采集和投入形成的派生数据需获得合理保护;公共数据则需兼顾公益性与市场化利用,防止垄断与滥用。此外,数据链条层级复杂,原始数据、加工数据与衍生数据常发生叠加,应通过分层确权明确归属,减少权利冲突。总体而言,应以人格权保护为底线,以控制权为核心,通过分层配置使用与收益权,实现多主体间的利益平衡。
  三、数据要素流通中的民法规则适用与利益协调机制
  数据高度流动,交易与共享成为要素市场的重要环节。合同法规则适用于数据交易合同、加工合同与共享协议,可通过明确使用范围、用途限制、衍生数据归属与责任分担降低不确定性。物权规则难以直接套用,但可借鉴占有制度的“事实控制”理念,以访问权限与技术支配作为判断依据。在侵权责任领域,非法获取、越权使用、数据泄露与算法滥用均构成侵权,需要发展基于市场价值、替代性成本等方式的损害赔偿规则。由于数据涉及多方合作,利益协调机制十分关键,可通过数据权属登记、公示与标准化合同降低交易成本,通过平台监督、独立审计与行业规范提升透明度。在跨境流动中,需在民法与监管制度协同下兼顾国家安全、产业发展与企业经营需求,形成系统化、可前置管理的制度体系。
  四、数据商事利用规则的制度构建与实践路径
  构建数据商事利用规则,应以确权、评估、登记与流通为核心环节。确权需沿着数据生产链条明确不同层级数据的权利归属,形成可流通的数据权利包。评估需基于数据质量、规模、用途、稀缺性等因素建立可量化体系,使数据资产具备可计量特性。登记机制可借鉴动产担保或知识产权登记,以可信公示减少交易风险。在流通制度中,应设置多样化模式,包括直接交易、委托加工、联合开发与授权使用,提高市场适配度。同时,需重视安全与合规,通过分级管理、用途限制、可追溯机制与权限控制保障交易过程透明安全,并在反垄断和竞争规则约束下防止数据优势被滥用。面对人工智能生成数据、物联网实时数据及跨平台融合数据等新形态,制度需保持前瞻性和可兼容性,使数据权益结构能够适应技术演化并维持法律体系的稳定与可操作性。
   五、结语
  数据财产权益的民法定位与商事利用规则,是数字经济条件下保护权利、促进流通与维护公共利益的关键制度。数据具有多元属性,其权利体系需突破传统物权与知识产权框架,形成以控制利益为核心的综合结构。通过权利分层、边界划定和合同规则完善,可实现不同主体在采集、加工、利用中的权责匹配。确权、评估、登记和流通制度的协同,可提升交易效率并释放数据资产价值。未来数据利用将依赖算法与平台,权利关系更趋复杂,需要民法保持开放性,同时强化个人信息保护与公共利益保障,以支撑数字经济的持续发展。
  作者单位: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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