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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高标准农田建设迈入法治化新阶段
文章字数:760


  本报滁州讯(全媒体记者 朱晓平)1月22日,滁州市召开《滁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宣布该法规将于2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全省第二部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地方性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滁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与保护工作全面进入法治化、规范化、系统化新阶段,为筑牢国家粮食安全“皖东屏障”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条例》的出台既是对国家战略的精准响应,也是地方实践的制度升华。滁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吴晓健介绍,滁州连续6年获省政府高标准农田建设督查激励,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占耕地面积超七成。为破解实践中规划衔接不畅、管护责任不清等问题,《条例》以22条内容构建全链条规范体系,涵盖部门职责、规划设计、建设重点、运营管护等七大核心板块,将成熟实践经验上升为法律规范。
  制度创新是《条例》的核心亮点。在部门协同上,明确农业农村部门统筹职责与发改、自规、水利等部门协同责任,破解规划“各自为政”难题;在规划建设中,要求大中型灌区与田间渠系有效衔接,布局灌溉排水设施,保障旱涝保收;管护机制上,建立“乡镇监督、村级管护”模式,配套八项禁止行为与公职人员法律责任条款,构建全流程管控体系。
  “《条例》实施将带来系统性变革。”滁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王平表示,法规明确部门职责边界,完善全流程建管机制,为多部门协同、规范化建设提供法治遵循。为确保落地见效,滁州将开展全覆盖宣传培训,健全配套制度,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强化全流程监督检查,将群众满意度纳入竣工验收重要依据,确保“建一块、成一块”。
  如今,滁州耕地质量持续提升,土地流转率与农业机械化率稳步提高。随着《条例》深入实施,这座皖东粮仓将以法治化手段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为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可复制的“滁州经验”,助力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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