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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法治路径实证研究
文章字数:1860
摘要:文章采用文献研究与实地调查的方法,对嘉兴海盐村庄闲置宅基地盘活模式进行实证分析,总结出政府主导盘活利用模式,但实践过程中仍有不足。因此,研究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为突破口,针对嘉兴农村提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差异化路径框架以及优化建议,为浙江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提供法治路径参考,助力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
关键词: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法治路径;浙江嘉兴
一、引言
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数量激增,呈现出“空心化”特征,不可避免使农村宅基地利用产生巨大变化。近年来,嘉兴市积极响应浙江省全面打造乡村振兴浙江样板号召,探索闲置宅基地利用路径,但在实践过程中仍有不足。本文通过实证研究,积极探索嘉兴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的法治路径,挖掘嘉兴农村土地价值,适应新时代农村建设和经济转型的整体要求,为浙江各地推动农村宅基地改革提供嘉兴经验。
二、实证结果与分析
本文以嘉兴海盐农村闲置宅基地为研究对象,采用实地调查与文献研究法,走访白洋村、五圣村,总结盘活模式,为法治路径制定提供依据。
(一)调研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模式。海盐白洋村和五圣村,政府将住房划分为规划发展点和保留点。规划发展点实行整组搬迁,村民迁新址后原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保留点允许村民依规自建,宅基地闲置少。同时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但闲置宅基地利用率仍低。核心问题是搬迁后闲置宅基地利用工作缺失,主管部门未及时统一规划,部分村民私自种地,导致规划发展点混乱、大量宅基地长期闲置。
(二)总结与分析。海盐县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是典型的“政府主导盘活利用模式”,政府的行政权以及资源调配能力,可快速制定规划、出台政府配套政策、协调各个部门迅速启动项目。同时政府部门作为公共利益代表,会在制度设计上注重公平性,防止“强者通吃”或“农村内部阶层分化”。然而,这种模式的弊端是过度依赖行政指令,容易压制市场规律,难以调动农户、合作社和社会资本的积极性,导致盘活路径单一且缺乏市场适应性与创新。
综上,盘活利用嘉兴农村闲置宅基地,推进乡村振兴,亟须政府在后续监管以及闲置宅基地的统一规划、盘活利用上进一步推进,通过科学规划将闲置资源与产业、市场进行有效整合。本文认为可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作为突破口,推动嘉兴宅基地盘活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稳步推进。
三、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法治路径设计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按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的“加速键”,推动了盘活空闲、废弃和低效利用的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提高了集体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路径框架
1.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方式。当前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入市方式大致有三种,分别为就地入市、异地调整入市和整治入市。目前,就地入市占比最高,超过总量六成,多以出让、租赁、入股等形式交易;异地调整入市通过宅基地置换、零星土地复垦等方式实现,有利于土地集约利用与合理配置;整治入市则对规划土地统一复垦并完善配套设施,以联营联建、连片开发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2.嘉兴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路径:区位优势驱动市场化开发。对于嘉兴农村而言,已具有一定经济基础,宅基地管理工作正稳步推进,土地增值潜力大,适合发展文旅、商业、物流等,可通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就地入市的途径,采用出让、租赁、入股的方式实现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还可通过整治入市的形式进一步扩大规模,高效利用大片闲置资源,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实现乡村振兴。
(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路径优化
1.统筹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推进产权制度改革,解决入市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对象不清的问题,可以通过结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来实现。嘉兴市各地区城镇化迅猛,城乡人口流动量大,传统以户籍为依据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方式不适应当下现实需求。本文认为可突破户籍限制,考虑土地承包、居住状况以及村庄义务履行情况等,明确成员资格取得、丧失和保留的具体情形。
2.平衡政府、村集体、农户三者收益分配关系。在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解决增值收益分配问题时,应以“同权同价、收益共享”为核心,构建兼顾国家、集体和农民利益的多层次分配体系,实现地方政府与村集体间土地增值收益平衡。实行调节金差异化征收,并结合嘉兴各地不同区位条件和土地用途设定分级调节比例。
作者单位:嘉兴大学文法学院
基金项目:2024年度嘉兴大学SRT课题“浙江省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法治路径实证研究”(编号:8517241381)。
关键词: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法治路径;浙江嘉兴
一、引言
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数量激增,呈现出“空心化”特征,不可避免使农村宅基地利用产生巨大变化。近年来,嘉兴市积极响应浙江省全面打造乡村振兴浙江样板号召,探索闲置宅基地利用路径,但在实践过程中仍有不足。本文通过实证研究,积极探索嘉兴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的法治路径,挖掘嘉兴农村土地价值,适应新时代农村建设和经济转型的整体要求,为浙江各地推动农村宅基地改革提供嘉兴经验。
二、实证结果与分析
本文以嘉兴海盐农村闲置宅基地为研究对象,采用实地调查与文献研究法,走访白洋村、五圣村,总结盘活模式,为法治路径制定提供依据。
(一)调研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模式。海盐白洋村和五圣村,政府将住房划分为规划发展点和保留点。规划发展点实行整组搬迁,村民迁新址后原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保留点允许村民依规自建,宅基地闲置少。同时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但闲置宅基地利用率仍低。核心问题是搬迁后闲置宅基地利用工作缺失,主管部门未及时统一规划,部分村民私自种地,导致规划发展点混乱、大量宅基地长期闲置。
(二)总结与分析。海盐县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是典型的“政府主导盘活利用模式”,政府的行政权以及资源调配能力,可快速制定规划、出台政府配套政策、协调各个部门迅速启动项目。同时政府部门作为公共利益代表,会在制度设计上注重公平性,防止“强者通吃”或“农村内部阶层分化”。然而,这种模式的弊端是过度依赖行政指令,容易压制市场规律,难以调动农户、合作社和社会资本的积极性,导致盘活路径单一且缺乏市场适应性与创新。
综上,盘活利用嘉兴农村闲置宅基地,推进乡村振兴,亟须政府在后续监管以及闲置宅基地的统一规划、盘活利用上进一步推进,通过科学规划将闲置资源与产业、市场进行有效整合。本文认为可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作为突破口,推动嘉兴宅基地盘活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稳步推进。
三、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法治路径设计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按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的“加速键”,推动了盘活空闲、废弃和低效利用的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提高了集体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路径框架
1.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方式。当前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入市方式大致有三种,分别为就地入市、异地调整入市和整治入市。目前,就地入市占比最高,超过总量六成,多以出让、租赁、入股等形式交易;异地调整入市通过宅基地置换、零星土地复垦等方式实现,有利于土地集约利用与合理配置;整治入市则对规划土地统一复垦并完善配套设施,以联营联建、连片开发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2.嘉兴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路径:区位优势驱动市场化开发。对于嘉兴农村而言,已具有一定经济基础,宅基地管理工作正稳步推进,土地增值潜力大,适合发展文旅、商业、物流等,可通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就地入市的途径,采用出让、租赁、入股的方式实现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还可通过整治入市的形式进一步扩大规模,高效利用大片闲置资源,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实现乡村振兴。
(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路径优化
1.统筹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推进产权制度改革,解决入市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对象不清的问题,可以通过结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来实现。嘉兴市各地区城镇化迅猛,城乡人口流动量大,传统以户籍为依据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方式不适应当下现实需求。本文认为可突破户籍限制,考虑土地承包、居住状况以及村庄义务履行情况等,明确成员资格取得、丧失和保留的具体情形。
2.平衡政府、村集体、农户三者收益分配关系。在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解决增值收益分配问题时,应以“同权同价、收益共享”为核心,构建兼顾国家、集体和农民利益的多层次分配体系,实现地方政府与村集体间土地增值收益平衡。实行调节金差异化征收,并结合嘉兴各地不同区位条件和土地用途设定分级调节比例。
作者单位:嘉兴大学文法学院
基金项目:2024年度嘉兴大学SRT课题“浙江省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法治路径实证研究”(编号:8517241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