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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维共治”视阈下重庆市资源枯竭型矿区生态修复路径创新
文章字数:1806
当前,重庆市资源枯竭型矿区的生态修复历史欠账多、现实矛盾多,呈现出“理念旧、权属乱、资金少、政策散、管理弱”的现象,生态修复工作面临严峻的考验。构建以“理念重塑、权属厘清、资金护航、政策协同与治理创新”为抓手的多维共治生态修复路径,是推进重庆市资源枯竭型矿区生态修复的新方向,也是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思路。
一、理念重塑:从“工程式复绿”到“四维修复理念”的升华
当前,重庆市资源枯竭型矿区生态修复多以“工程式复绿”为主,缺乏对生态系统功能长远发展的考量。重庆市应秉承“生态-经济-社会-人文”耦合发展的生态修复理念,以生态发展为内涵,以经济发展为支撑,以社会稳定为基础,以文化传承为导向,对矿区生态系统功能进行全面恢复。一是以生态功能的恢复为核心内涵,以生态系统整体稳定性为基本准则实现整体的生态修复和可持续发展。二是引进持续、稳定的经济资金作支撑,形成生态修复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三是重点保障矿区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夯实枯竭矿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四是注重传统文化的传承,打造共荣的社区生态。
二、权属厘清:从“模糊不清”到“修复前后双权属”的确认
囿于重庆市废弃矿山数量多,且不同类型的矿区责任主体不同,修复权属划分不清,责任主体模糊混乱,频繁出现“多人认领”或“无人承担”等问题,需构建“修复前”“修复后”双重权属确认制度。一是修复前明确土地归属权,严格调查核实,以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为基础,确定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主体,对于权属交叉、重叠等争议可通过协商、仲裁、诉讼解决后再确权。同时,明确矿山修复主体责任,遵循“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分清权属归属。二是修复后土地用途确权,开展废弃矿山区域的专项规划和编制工作,全面系统梳理未覆盖村庄规划的废弃矿山,根据其地理位置、生态条件,修复后情况等,合理确定用途,并简化土地转用手续,明确土地用途。
三、资金护航:从“财政资金”到“多重资本”的引进
修复资金短缺,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产品价值未有效盘活和转化,这一问题是制约重庆市枯竭矿区生态修复工作可持续进行的一大掣肘因素,亟待构建“财政引导+产业再生+生态补偿”的复合型资金机制。一是政府通过设立专项奖励资金等措施加强政府财政资金的引导。二是引入绿色产业,将生态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反哺前期修复成本,形成“生态修复-产业发展-资产增加-投入生态”的良性循环。三是对于公共产品特性强,无法商用化的修复土地,可完善“财政纵向补偿+地区间横向补偿+市场机制补偿”三位一体的补偿机制,在财政纵向转移支付或地区间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等方式基础上,鼓励企业、公益组织等社会力量通过购买生态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开展生态保护补偿。
四、政策协同:从“单打独斗”到“协同并进”的布局
重庆市资源枯竭型矿区的生态修复政策涉及生态、自然资源、农业、财政等多个政策体系,但各部门各有侧重,不仅“政策碎片化”,而且常出现政策重叠区和政策遗漏区。建议构建多部门联合共管的矿区生态修复协调机制。一是明确职责分工,设立牵头单位,制定具体目标,联合多方部门协同负责,落实各部门职责,协同推进工作。二是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平台,对矿区生态数据、项目进展、部门间执行情况等信息进行实时监督,及时传递,为决策提供数据支持。三是加强联合审批与动态监管机制,定期对矿区生态修复情况进行联合监督、指导。
五、治理创新:从“政府直管”到“多主体共治”的迈进
当前,重庆市资源枯竭型矿区的生态修复工作依赖政府直接管理,社会监督机制不健全,企业自愿执行困难,需强化“政府-社区-协会”多主体共治的管理体系。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工作不动摇,以政府为主体制定具体修复方针和政策细则,把握生态修复大方向。二是建立社区参与机制,拓宽社会监督管理渠道,通过召开居民代表大会、设立意见箱,尊重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三是推动行业自律,在行业协会组织下,加强企业间交流合作,分享治理经验与技术,形成共治合力,提高生态修复的技术水平和质量。
六、结论
综合来看,构建以“理念重塑、权属厘清、资金护航、政策协同与治理创新”为基准的生态修复路径,是破解当前重庆市资源枯竭型矿区生态修复困境的重要抓手,也是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矿区生态修复工作中的具象化阐释。
作者单位:重庆财经学院会计学院
本文系作者主持的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重庆市资源枯竭型矿区生态修复困境及化解路径研究”(编号:2021PY37)的成果。
一、理念重塑:从“工程式复绿”到“四维修复理念”的升华
当前,重庆市资源枯竭型矿区生态修复多以“工程式复绿”为主,缺乏对生态系统功能长远发展的考量。重庆市应秉承“生态-经济-社会-人文”耦合发展的生态修复理念,以生态发展为内涵,以经济发展为支撑,以社会稳定为基础,以文化传承为导向,对矿区生态系统功能进行全面恢复。一是以生态功能的恢复为核心内涵,以生态系统整体稳定性为基本准则实现整体的生态修复和可持续发展。二是引进持续、稳定的经济资金作支撑,形成生态修复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三是重点保障矿区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夯实枯竭矿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四是注重传统文化的传承,打造共荣的社区生态。
二、权属厘清:从“模糊不清”到“修复前后双权属”的确认
囿于重庆市废弃矿山数量多,且不同类型的矿区责任主体不同,修复权属划分不清,责任主体模糊混乱,频繁出现“多人认领”或“无人承担”等问题,需构建“修复前”“修复后”双重权属确认制度。一是修复前明确土地归属权,严格调查核实,以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为基础,确定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主体,对于权属交叉、重叠等争议可通过协商、仲裁、诉讼解决后再确权。同时,明确矿山修复主体责任,遵循“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分清权属归属。二是修复后土地用途确权,开展废弃矿山区域的专项规划和编制工作,全面系统梳理未覆盖村庄规划的废弃矿山,根据其地理位置、生态条件,修复后情况等,合理确定用途,并简化土地转用手续,明确土地用途。
三、资金护航:从“财政资金”到“多重资本”的引进
修复资金短缺,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产品价值未有效盘活和转化,这一问题是制约重庆市枯竭矿区生态修复工作可持续进行的一大掣肘因素,亟待构建“财政引导+产业再生+生态补偿”的复合型资金机制。一是政府通过设立专项奖励资金等措施加强政府财政资金的引导。二是引入绿色产业,将生态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反哺前期修复成本,形成“生态修复-产业发展-资产增加-投入生态”的良性循环。三是对于公共产品特性强,无法商用化的修复土地,可完善“财政纵向补偿+地区间横向补偿+市场机制补偿”三位一体的补偿机制,在财政纵向转移支付或地区间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等方式基础上,鼓励企业、公益组织等社会力量通过购买生态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开展生态保护补偿。
四、政策协同:从“单打独斗”到“协同并进”的布局
重庆市资源枯竭型矿区的生态修复政策涉及生态、自然资源、农业、财政等多个政策体系,但各部门各有侧重,不仅“政策碎片化”,而且常出现政策重叠区和政策遗漏区。建议构建多部门联合共管的矿区生态修复协调机制。一是明确职责分工,设立牵头单位,制定具体目标,联合多方部门协同负责,落实各部门职责,协同推进工作。二是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平台,对矿区生态数据、项目进展、部门间执行情况等信息进行实时监督,及时传递,为决策提供数据支持。三是加强联合审批与动态监管机制,定期对矿区生态修复情况进行联合监督、指导。
五、治理创新:从“政府直管”到“多主体共治”的迈进
当前,重庆市资源枯竭型矿区的生态修复工作依赖政府直接管理,社会监督机制不健全,企业自愿执行困难,需强化“政府-社区-协会”多主体共治的管理体系。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工作不动摇,以政府为主体制定具体修复方针和政策细则,把握生态修复大方向。二是建立社区参与机制,拓宽社会监督管理渠道,通过召开居民代表大会、设立意见箱,尊重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三是推动行业自律,在行业协会组织下,加强企业间交流合作,分享治理经验与技术,形成共治合力,提高生态修复的技术水平和质量。
六、结论
综合来看,构建以“理念重塑、权属厘清、资金护航、政策协同与治理创新”为基准的生态修复路径,是破解当前重庆市资源枯竭型矿区生态修复困境的重要抓手,也是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矿区生态修复工作中的具象化阐释。
作者单位:重庆财经学院会计学院
本文系作者主持的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重庆市资源枯竭型矿区生态修复困境及化解路径研究”(编号:2021PY37)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