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15版
发布日期:
面向东盟的涉外法治人才“三跨”培养路径
付政
文章字数:2673
  近年来,中国与东盟合作持续深化,双方关系从以货物贸易为主的经贸往来,逐步迈向规则对接与制度协同的新阶段。尤其是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生效、“一带一路”倡议持续推进的背景下,双方在经贸、投资、数字经济、绿色治理等领域的合作日益紧密,对涉外法治服务的需求也随之不断提高。在此进程中,涉外法治人才不仅是合作顺利推进的必要保障,更是实现制度互联互通和规则共建的重要支撑。如何培养能够在多元法律体系间进行制度翻译、在跨境交易中实现规则转译、在文化差异中展开有效沟通的复合型人才,已成为高等教育必须直面的重要课题。
  一、涉外法治人才供需的结构性矛盾
  中国—东盟合作背景下的涉外法治服务需求,已经从传统货物进出口环节的规则遵循,广泛延伸至跨境投资保护、技术性贸易措施、数据跨境流动以及绿色贸易与环境治理等领域。中国企业在东盟各国复杂多元的法域环境下,不仅需遵守东道国法律,也要符合国际规则,更要满足国内监管合规要求。涉外法治人才在其中承担着制度沟通、规则解释、风险预判及制度优化等多重职能,需要深入理解国内法、国际法及区域规则之间的互动关系,并能在复杂制度环境中做出审慎判断。
  传统法学教育模式在应对这种多元化、复合化的法律服务人才需求时存在显著局限。课程设置以知识点覆盖为导向,强调法条与理论掌握,却忽视了跨学科知识的融通和实际应用能力的训练;实践教学环节普遍薄弱,多限于课堂案例讨论和书面作业,缺乏对仲裁庭程序、合规审查流程、跨境谈判等实务环节的模拟与实战训练;外语能力和跨文化素养的培养不足,导致学生即便掌握法律知识,仍难以在东盟多语种、多法系环境中开展工作。这种结构性失衡导致我国涉外法治人才总量虽不低,但能够真正服务中国—东盟合作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仍相对稀缺。不仅限制了中国企业在东盟的业务拓展和制度合作能力,也反映出传统法学教育模式在全球化法律环境下的局限性。
  二、“三跨”模式的内涵与战略价值
  面对中国—东盟合作日益多元化的法律需求,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必须超越传统单一学科的教育定式。以跨学科专业、跨理论实践、跨文化法域为核心的“三跨”理念,为面向东盟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指明了新方向。
  “跨学科专业”旨在回应全球治理复杂化的趋势,强调法律问题的多维属性。全球治理环境日益复杂,法律问题与经济、科技、环境及社会等领域紧密交织,单一法学知识难以解决复杂问题,必须借助多学科视角,才能避免法律规则的适用流于空泛。必须在法学教育中融入经济学、国际关系、管理学、数据科学、环境科学等学科知识,拓宽学生的分析视野,构建系统化、多维度的知识体系。这不仅有助于学生理解法律规则背后的经济逻辑、政策考量与社会效应,也能增强其在制度衔接与规则创新中的战略思维与综合解决能力,从而更精准、高效地适应区域合作的实际需要。
  “跨理论实践”旨在打破书本知识与实务技能之间的藩篱,推动法律教育从知识传授向能力生成转型。涉外法治工作的核心不仅在于掌握法律条文,更在于将理论转化为可操作的制度成果与实践方案。该理念强调在培养过程中强化实战训练,促进学生将知识应用于谈判、仲裁、合规审查、合同管理等真实场景。通过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不仅能深化学生对法学原理的理解,更能培养其法律分析、专业判断与应对复杂跨境法律问题的综合素养。此外,还应纳入法律科技应用训练,如电子合同、数据合规工具与智能合规系统等,使学生掌握现代科技对法律服务的赋能作用,形成“理论+技术+实务”的复合能力。
  “跨文化法域”则直面东盟法律环境多元化的现实挑战。东盟各国法律体系既包含普通法与大陆法的传统,也融合了伊斯兰法与习惯法等要素,形成了独特的复杂法律生态。这种多重法律逻辑并存的语境,不仅需要语言能力,更需要深厚的法律翻译与制度转译素养。通过系统的跨文化训练,学生能够理解不同法律术语的文化意涵与制度逻辑,在不同法域间准确传递法律概念,并在此基础上寻求规则的共识与对接。这种能力是中国—东盟区域合作的现实需要,也是提升我国在多元法律体系中制度性话语权的战略保障。
  “三跨”理念推动法学教育实现从知识传授到能力生成、从单一法域到多法域适应、从理论理解到制度实践的系统性转型,不仅可以缓解当前人才供需的结构性矛盾,更在于为法学教育的未来转型提供理论指引。
   三、“三跨”理念驱动的体系化改革
  在“三跨”理念指引下,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改革应当在课程体系、实践教学和文化训练三个维度协同推进。
  第一,重构课程体系是基础。传统课程设置偏重法学理论的纵向深度,缺乏与东盟相关的区域研究和跨学科内容。课程体系重构可以从三个维度开展,“核心法学基础模块”夯实专业根基;“东盟区域特色模块”聚焦区域法律知识,涵盖东盟法律概论、国别法律比较等区域内容;“跨学科前沿模块”拓展知识边界,纳入数据合规、碳交易与绿色金融法等前沿知识。
  第二,实践教学创新是关键。课本知识唯有通过情境化演练方能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在课堂教学中,可通过模拟仲裁庭、双语合同起草、跨境谈判对抗等情境化设计,实现法学理论与实务技能的无缝衔接。在课堂之外,应充分依托仲裁机构、跨国企业、律师事务所等社会资源,搭建高质量实习实践平台,使学生在真实案件与项目中锤炼专业技能。
  第三,跨文化训练是面向东盟的独特要求。东盟地区多元的法律传统决定了单一法律逻辑的适用局限性,学生必须习得跨文化沟通能力,理解不同法律体系的制度逻辑,并能在多语种环境下进行精准的法律表达。可通过开设法律翻译课程、组织跨文化谈判模拟、举办联合研讨会等方式,帮助学生领悟法律术语背后的文化意涵,学会在尊重不同法律传统的基础上寻求共同利益、推动规则协同。
   四、结论与展望
  在制度对接与规则共建日益重要的今天,涉外法治人才已成为中国—东盟合作的重要战略资源。面向东盟的“三跨”人才培养模式,通过跨学科拓宽法律视野、通过跨理论实践锻造能力生成、通过跨文化训练强化规则适用与转译,构建了一套系统化、立体化的人才培养新体系。
  这一模式不仅回应了现实的人才供需矛盾,也为法学教育转型与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提供了理论支撑与实践范本。展望未来,涉外法治人才将不仅是中国—东盟合作的规则执行者与制度推动者,更将是全球治理的积极参与者。依托“三跨”理念,中国高等教育将形成兼具区域性与国际化特色的法治人才培养模式,为中国—东盟合作的深化注入持续动能,并在全球治理舞台上展现中国的教育智慧与制度贡献。
  基金项目:本文系2023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新文科视域下广西高校涉东盟法治人才的‘三跨’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2023JGB327)”成果。
  作者单位:玉林师范学院

安徽科技报 电话/传真:0551-84908822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天智路19号原创动漫园北楼3036室
安徽科技报版权所有 陕ICP备05003879号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