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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加快法治国铁建设步伐
张炜
文章字数:3007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指导思想,“全面”二字明确其需贯穿国家治理全方位、各领域。当前,我们正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伟大征程,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既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又是其坚实保障。铁路作为国民经济大动脉、重要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战略支撑作用。正因如此,国铁集团“建设世界一流铁路企业”的目标兼具双重深意:既是企业自身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追求,又是服务国家战略的必然担当。在世界一流企业“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核心特征中,“治理现代”的关键在于法治化水平,而这直接由依法治企能力决定。2021年10月,国资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推进中央企业法治建设、提升依法治企能力,为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筑牢法治基础。2025年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正式提出五周年,也是《法治国铁建设规划(2021-2025)》收官之年、铁路“六个现代化体系”建设深化年。基于这一关键时间节点,本文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结合国铁集团相关规划部署,具体探讨铁路实践中落实法治思想、提升依法治企水平的实践路径。
  一、把“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落到实处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是依法治企的根本政治方向,这一要求在“十一个坚持”中位列首位。在铁路企业中,这一原则需通过落实“两个一以贯之”得到充分体现,即将党的领导全面、系统、整体融入依法治企各环节。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方向,二者必须一以贯之。
  近年来,国铁企业严格践行“两个一以贯之”要求:在制度与组织保障层面,严格落实国家“党建入章”规定,在公司章程中单设“党组”一章,从法律制度层面明确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普遍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从人员任职上打通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的有效通道。在公司治理机制层面,不断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与党委前置研究制度,以“三重一大”制度为核心建立决策清单制度,通过清单化管理清晰界定党委会“应不应该干”、董事会“能不能干”、经理层“怎么干”的职责边界,促进法人治理结构规范高效运转。实践证明,党组(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在国铁依法治企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未来,建设世界一流铁路企业,仍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指引,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铁路力量。
   二、依法治企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人民铁路为人民”是铁路行业的根本宗旨,在全面依法治企实践中,必须始终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其中,用法治筑牢铁路“安全防线”,是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根本负责,更是这一宗旨的核心体现。每天有海量旅客选择铁路出行,铁路安全责任重大,但铁路安全隐患成因复杂、涉及面广,多呈现跨区域、跨层级特点,仅靠铁路部门单一力量整改难度较大,亟待运用法治方式凝聚多方合力、系统破解。为此,国铁集团与检察机关深化协作,创新建立预防性公益诉讼机制,核心在于推动风险前置化解、隐患提前消除。2024年,上海局集团公司联合余姚市人民检察院、杭州铁路检察院,成功整改了余姚北站(杭甬高铁重要枢纽)附近的重大安全隐患——某建设单位未经同意擅自铺设的两条天然气管道,因埋深不足、未安装保护套管,对高铁运行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检察机关依法立案并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在铁路部门、检察机关、地方政府及相关企业的协同联动下,既严守安全底线,又兼顾民生需求(保障周边万户居民正常用气),最终圆满排除风险。
   三、以法治轨道支撑国铁企业治理现代化
  习近平法治思想用“法治轨道”生动阐释了法治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作用,这一理念同样适用于国铁企业——依法治企是国铁企业治理现代化的核心支撑和重要保障。2013年铁道部改制以来,国铁集团努力的核心目标是成为合格的“现代市场主体”。这一身份转变意味着,企业的生存发展不再依赖行政指令,而是要依靠市场竞争、优质服务与价值创造;而市场经济本质上是规则经济、信用经济、法治经济,没有规则则市场竞争无序,缺乏信用则市场运转失灵,脱离法治则企业发展无依。对正处于深化改革关键阶段的国铁企业而言,“法治轨道”的意义尤为重大:一方面,它为改革指明了明确方向与科学路径,无论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还是深化市场化经营机制,都需在法治框架内稳步推进,确保改革不偏方向、步伐稳健;另一方面,它构成了企业治理现代化的基石与框架,铁路网络庞大复杂、业务链条长,治理能力的提升必须依靠法治划定权责边界、整合各方资源、有效定分止争,实现从传统管理模式向现代化治理模式的根本转变。当前,国铁集团具体实践是在法治轨道上持续深化治理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四七六”工程,确保2025年底基本建成现代化治理体系的既定目标顺利实现。
   四、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贡献铁路力量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在铁路行业有着具体而迫切的实践要求。《法治国铁建设规划(2021—2025年)》与国铁“六个现代化体系建设方案”均对铁路法治体系建设作出明确部署,其中首要任务便是完善铁路法律法规体系,形成系统完备的治理依据,这是依法治企的根本前提与坚实基础。目前,铁路领域的最高级别法律法规为“一部法律、两部行政法规”,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这些法律法规出台时间较早,部分内容已难以适应新时代铁路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行业进步。因此,配合国家构建与时俱进、系统完备的法治体系,实现铁路领域“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成为国铁集团当前的重点工作。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的修订是重中之重。据国家铁路局公开信息,2024年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修订已同步启动,这意味着铁路行业正加快构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为统领、新修订《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为支撑的,层次清晰、内容现代的法律法规体系,将为建设世界一流铁路企业提供更为坚实的法治保障。
  五、建设德才兼备的铁路法治工作队伍
  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对铁路企业而言,核心是锻造一支“既懂法律又懂铁路”的复合型法治“铁军”,这是依法治企各项举措落地见效的人才保障。近年来,随着铁路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法律工作的覆盖范围不断拓展,从传统的合同审查、案件处置,延伸至规章制度审查、重大决策法律论证、合规风险管理等多个领域,还涉及公司改制上市、涉外铁路法律事务等疑难复杂事项,对法治人才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未来,国铁集团需着力推动总法律顾问专职化、实质化参与企业治理,确保其在重大经营决策中发挥关键把关作用;同时,鼓励铁路律师走上专职法律岗位,在处理实际纠纷、审核复杂合同、应对涉外法律事务等“实战”场景中积累经验、提升能力,真正成为支撑依法治企的骨干力量。
  六、结语
  综上,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国铁集团提升依法治企水平、建设世界一流铁路企业的核心路径与根本遵循。从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政治方向,到以人民为中心践行行业宗旨,再到依托法治轨道推进治理现代化、完善法律法规体系、锻造专业法治人才队伍,每一项举措都需紧密结合铁路行业特点与企业发展规划,做到精准发力、久久为功。
  作者单位: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党校(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干部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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