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视角下 中国城乡融合发展的路径
文章字数:1786
城乡关系是社会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城乡的发展关系着我国社会的和谐稳定。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科学论述了城乡关系运动发展的客观规律,是中国共产党处理城乡关系的重要理论依据。基于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本文从发展生产力、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坚持以人为本方面提出促进我国城乡融合发展的策略,以期推动中国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城乡高质量发展。
一、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视角下中国城乡融合发展的路径
(一)发展生产力。城乡融合需要满足许多物质前提,必须具备充足的物质基础,而这个物质基础中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大力发展生产力。现阶段的城乡生产力发展存在着明显差距,因而尤其要着力发展生产力。马克思指出,科学技术能使生产摆脱地域限制,有助于消除城乡对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更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将现代科技运用于生产方式改革,并把科技成果广泛推广至农村,对提升农村生产力水平、缩小城乡产业差距具有重要作用。我们应加大农业科技研发投入,鼓励科研机构与企业开展农业科技创新活动,提高农业生产智能化水平,推进新型工业化与农业现代化进程。当前,产业发展差异是构成城乡差距的重要因素。对此,一方面需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业态:吸引城市居民前往乡村旅游消费,带动当地相关产业发展;农村电商可借助互联网平台,打破农产品销售的地域限制,拓宽销售渠道,提高市场流通效率。另一方面,要实现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加强城乡产业协作与对接:城市工业企业可将部分生产环节向农村转移,利用农村土地、劳动力等资源优势降低生产成本;农村可承接城市产业转移,发展配套产业,同时为城市提供优质农产品和生态产品。通过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城乡经济相互促进、协同发展,进一步推进城乡融合。
(二)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马克思指出,废除私有制是实现城乡融合的关系前提。在私有制下,资本对土地、生产资料的垄断导致生产资料被垄断性占有,造成城乡资源分配失衡。而公有制通过否定生产资料私人占有,重构了城乡经济关系的本质逻辑,为城乡要素平等流动、资源共享奠定了制度基础。在生产关系层面,公有制消除了城乡剥削的经济根源,使农村劳动力、土地等要素摆脱资本的掠夺性配置。集体所有制下的农村土地制度,通过“三权分置”改革实现所有权、承包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既保障了农民的土地权益,又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打破了城乡土地要素分割的局面,为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奠定基础。同时,公有制赋予国家宏观调控的制度优势,能够打破私有制下城乡资源割据的局面:通过国家宏观调控,实现城乡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布局等方面的统筹规划,达成城乡资源计划协调与市场调节的有机统一;国有资本借助产业政策引导,推动资源向农村薄弱环节倾斜,确保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缩小城乡差距。公有制主体地位可在关键领域保持国有资本控制力,引导资源向乡村振兴倾斜:推动国企与乡村集体经济合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升农民资产性收入。公有制在城乡融合中发挥“顶梁柱”作用,其追求社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决定了其必然注重生态环境的协同保护。国有企业主导的生态补偿机制,将城市工业化收益反哺农村生态建设;集体经济组织参与的生态农业发展,实现城乡生态产品价值的双向转化,推动形成城乡共生共荣的可持续发展格局。
(三)坚持以人为本。马克思提到,促进人自由而全面地发展是实现城乡融合的主体前提。在遵循城乡关系演变规律的前提下,中国共产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致力于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提升城乡居民科学文化素质是实现城乡融合的基础。要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根据农村产业发展需求开设相关培训课程,提高农民的生产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注重提升城乡居民的文化素养,加强文化建设,增进城乡居民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城乡协同进步。与此同时,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必须充分激发人民的主体能动性,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整体进步。要突出人民的主体作用,切实满足城乡居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将高质量发展与人民利益紧密结合,有效回应人民需求;拜人民为师,深入人民群众的生活,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汇聚人民群众的智慧与力量,将人的主体作用贯穿于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着力推动人自由而全面地发展与社会进步,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视角下中国城乡融合发展的路径
(一)发展生产力。城乡融合需要满足许多物质前提,必须具备充足的物质基础,而这个物质基础中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大力发展生产力。现阶段的城乡生产力发展存在着明显差距,因而尤其要着力发展生产力。马克思指出,科学技术能使生产摆脱地域限制,有助于消除城乡对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更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将现代科技运用于生产方式改革,并把科技成果广泛推广至农村,对提升农村生产力水平、缩小城乡产业差距具有重要作用。我们应加大农业科技研发投入,鼓励科研机构与企业开展农业科技创新活动,提高农业生产智能化水平,推进新型工业化与农业现代化进程。当前,产业发展差异是构成城乡差距的重要因素。对此,一方面需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业态:吸引城市居民前往乡村旅游消费,带动当地相关产业发展;农村电商可借助互联网平台,打破农产品销售的地域限制,拓宽销售渠道,提高市场流通效率。另一方面,要实现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加强城乡产业协作与对接:城市工业企业可将部分生产环节向农村转移,利用农村土地、劳动力等资源优势降低生产成本;农村可承接城市产业转移,发展配套产业,同时为城市提供优质农产品和生态产品。通过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城乡经济相互促进、协同发展,进一步推进城乡融合。
(二)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马克思指出,废除私有制是实现城乡融合的关系前提。在私有制下,资本对土地、生产资料的垄断导致生产资料被垄断性占有,造成城乡资源分配失衡。而公有制通过否定生产资料私人占有,重构了城乡经济关系的本质逻辑,为城乡要素平等流动、资源共享奠定了制度基础。在生产关系层面,公有制消除了城乡剥削的经济根源,使农村劳动力、土地等要素摆脱资本的掠夺性配置。集体所有制下的农村土地制度,通过“三权分置”改革实现所有权、承包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既保障了农民的土地权益,又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打破了城乡土地要素分割的局面,为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奠定基础。同时,公有制赋予国家宏观调控的制度优势,能够打破私有制下城乡资源割据的局面:通过国家宏观调控,实现城乡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布局等方面的统筹规划,达成城乡资源计划协调与市场调节的有机统一;国有资本借助产业政策引导,推动资源向农村薄弱环节倾斜,确保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缩小城乡差距。公有制主体地位可在关键领域保持国有资本控制力,引导资源向乡村振兴倾斜:推动国企与乡村集体经济合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升农民资产性收入。公有制在城乡融合中发挥“顶梁柱”作用,其追求社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决定了其必然注重生态环境的协同保护。国有企业主导的生态补偿机制,将城市工业化收益反哺农村生态建设;集体经济组织参与的生态农业发展,实现城乡生态产品价值的双向转化,推动形成城乡共生共荣的可持续发展格局。
(三)坚持以人为本。马克思提到,促进人自由而全面地发展是实现城乡融合的主体前提。在遵循城乡关系演变规律的前提下,中国共产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致力于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提升城乡居民科学文化素质是实现城乡融合的基础。要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根据农村产业发展需求开设相关培训课程,提高农民的生产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注重提升城乡居民的文化素养,加强文化建设,增进城乡居民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城乡协同进步。与此同时,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必须充分激发人民的主体能动性,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整体进步。要突出人民的主体作用,切实满足城乡居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将高质量发展与人民利益紧密结合,有效回应人民需求;拜人民为师,深入人民群众的生活,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汇聚人民群众的智慧与力量,将人的主体作用贯穿于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着力推动人自由而全面地发展与社会进步,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