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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体论深处叩问政绩的“存在”之基
文章字数:3049
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政绩观问题不仅是一个实践导向问题,更是一个深刻的哲学命题。本体论作为探究世界本原与事物真实存在的哲学追思,为审视政绩提供了独特的认识论武器。追问政绩的本质,从哲学本体论审视政绩观,就是要透过纷繁复杂的表象,追问政绩之所以为政绩的存在本身。
一、批判假象就是辨识虚假政绩的非存在性
在本体论的视域中,真正的存在是具有客观实在性、能够经得起理性审视与实践检验的东西;而非存在则是指徒具形式、缺乏真实根基的虚无之物。虚假政绩正是这样一种政治上的假象,脱离了社会的真实需求,违背了发展的客观实际,其本质是一种政治上的虚无。
虚假政绩与真实社会需求的脱节。本体论意义上的存在,必须与其对象建立起真实的、内在的联系。马克思批评以往的唯物主义“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做感性的人的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因此,衡量政绩的存在性,要看其是否进入了人民的感性活动,是否满足了真实的民生需求。那种与民生需求断裂的政绩,就如同舞台上的布景,缺乏存在的真实根基,是悬浮于社会有机体之上的赘生物,本质上是一种政治表演,而非真实的发展成果。
虚假政绩与客观实际规律的背离。真实的政绩,建立在尊重规律的基础之上,顺应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而虚假政绩往往是主观意志的肆意驰骋。马克思在分析商品拜物教时曾揭示,在特定条件下,物与物的关系掩盖了人与人的关系。同样,不实的政绩数据掩盖了真实的发展困境,一些一切向好的幻象不仅延误了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更可能引导资源错误配置,造成逆向选择。可见,这种建立在数字谎言基础上的政绩,因其彻底背离客观实际,在本体论意义上属于典型的虚无。
虚假政绩具有不可持续性与价值负向性。真正的存在具有绵延性,能够在时间之流中保持自身,持续发挥作用;而虚假政绩则如因其短视而给未来发展埋下隐患。这种本质上具有负价值的政绩,从社会总福祉视角来看,实则是一种“负存在”。它不仅消耗了本可用于教育、医疗、科技创新的有限资源,误导了发展方向,损害了政府公信力,更挫伤了实干精神,污染了政治生态。
可见,虚假政绩就是一种本体论意义上的假象,是一种披着政绩外衣的非存在。批判虚假政绩的非存在性,不是进行抽象的哲学思辨,而是为真正的政绩观清扫地基。只有首先辨识那些看似存在、实则虚无的假象,才能回归事物本质,回到实践中去追寻经得起人民评判、实践检验和历史沉淀的真实政绩。这既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的方法论要求,也是新时代树立正确政绩观的现实起点。
二、把握真象以确认真实政绩的合规律性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视域中,真象是事物内部本质与外部表现的统一体,是具有客观实在性、能够脱离主观意志独立存在的稳定联系。将这一范畴延伸至政绩观领域,意味着对真实政绩的追寻不能止步于表面的显绩,而需深入探究其是否契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真实政绩的实在性,建立在对自然、经济、社会三大领域客观法则的深刻洞察与自觉遵循之上。这种政绩顺应了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其存在基础坚实且具有可持续性。
尊重自然规律是真实政绩的生态底线。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一切实践活动的根本前提。真实、可持续的政绩,都必须首先通过生态文明的检验。真正具有合规律性的政绩,必然将生态环保内化为发展的题中之义。这意味着发展逻辑从单向度的索取征服转变为尊重自然生态系统演替规律的双向互动。由此创造的政绩,顺应了自然生态系统演替的规律,将发展的足迹融入绿色的底色,从而获得了经得起自然检验、耐得住时间冲刷的坚实本体论地位。
洞察经济规律是真实政绩的发展韧性。经济发展有其内在的客观逻辑,如价值规律、供求规律、竞争规律等。真实政绩必须建基于对这些规律的尊重与运用,推动实现从数量向质量、从规模扩张向结构优化、从要素驱向创新驱动的深刻转型。违背经济规律的政绩,往往表现为急于求成的速成论和脱离实际的跃进式。真实政绩的合规律性,体现在对高质量发展内在要求的自觉回应上。因为顺应了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契合了经济循环的内在机理,所以具备强大的韧性与生命力,能够在复杂多变的内外部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
顺应社会规律是真实政绩的价值旨归。社会的发展同样遵循着特定的规律,其中最为核心的,便是公平正义的逐步实现与人的全面发展。马克思指出,未来的新社会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真实政绩的真象,最终必须体现在对社会规律的顺应上,即能否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能否增进最大多数人的福祉。真实政绩的合规律性,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因为其顺应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一最大的社会心理,契合了社会有机体良性运行的客观要求,将发展的成果真正转化为每个人可感、可及、可共享的福祉。这种深深扎根于社会土壤、回应人民呼声的政绩,因其内在的合规律性而获得了最广泛、最深厚的社会基础。
可见,把握真象是确认真实政绩的关键一环。真正的政绩,是在尊重自然规律中守护发展的底色,是在洞察经济规律中锻造发展的韧性,是在顺应社会规律中锚定发展的旨归。只有这种全方位契合客观规律的政绩,才能在实践的检验中、在人民的评判下、在历史的沉淀里,确证其作为推动社会进步的真象地位。
三、回归实在以确认真实政绩的实践性
马克思指出,存在是人的感性活动、实践的结果。真实政绩最终要回归到实践中去确证,是经得起实践检验、人民评判和历史沉淀的实在成果。它内化于民生的温度、外化于发展的韧劲,最终沉淀为社会财富的增加和人民福祉的提升。这种在实践中被证明推动了社会进步、满足了人民需求的成果,才是具有真实本体论地位的政绩。
真实政绩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经得起实践检验的政绩,皆诞生于与自然的深度对话、与困难的反复博弈之中,是用汗水与智慧浇灌出的实在成果,更是融入大地肌理、改善生态环境、惠及子孙后代的坚实存在。
真实政绩经得起人民的评判。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更是政绩最权威的评判者。政绩的实在性,最终要落脚于人民生活的切实改善。真实的政绩,必然内化于民生的细微变化之中。这些看似琐碎的日常点滴,实则构成了人民生活的大事,正是政绩从抽象概念转化为可触可感之实在的生动注脚。唯有将人民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作为根本标准,政绩才能筑牢深厚的群众根基,实现从官方认定到民间口碑的最终升华。
真实政绩着眼于长远与可持续。历史是公正的裁判,能过滤掉一时的喧嚣,留下那些真正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马克思强调存在是感性活动的结果,这意味着真正的政绩不是静态的纪念碑,而是一个动态的、能够持续发挥作用并惠及未来的过程。这种着眼于长远的政绩观,要求决策者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既要考虑当下的增长,也要为子孙后代留下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可见,回归实在是确认真实政绩的实践要求。这意味着需将政绩从抽象的概念、冰冷的数字和短暂的光环中解放出来,置于实践的熔炉中锻造,放到人民的天平上衡量,沉于历史的长河中检验。唯有那些经实践证明能推动社会进步、满足人民需求、经得起时间与后人检验的成果,才具备真实且不可磨灭的本体论地位。这种政绩观不仅是对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的回归,更是对治国理政规律的深刻把握,指引着我们创造真正属于人民、造福人民的实在伟业。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情感认同视域下中国共产党执政话语亲和力提升路径研究”(编号:25YJA710023);重庆医科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项目(编号:ZSK0201)
一、批判假象就是辨识虚假政绩的非存在性
在本体论的视域中,真正的存在是具有客观实在性、能够经得起理性审视与实践检验的东西;而非存在则是指徒具形式、缺乏真实根基的虚无之物。虚假政绩正是这样一种政治上的假象,脱离了社会的真实需求,违背了发展的客观实际,其本质是一种政治上的虚无。
虚假政绩与真实社会需求的脱节。本体论意义上的存在,必须与其对象建立起真实的、内在的联系。马克思批评以往的唯物主义“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做感性的人的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因此,衡量政绩的存在性,要看其是否进入了人民的感性活动,是否满足了真实的民生需求。那种与民生需求断裂的政绩,就如同舞台上的布景,缺乏存在的真实根基,是悬浮于社会有机体之上的赘生物,本质上是一种政治表演,而非真实的发展成果。
虚假政绩与客观实际规律的背离。真实的政绩,建立在尊重规律的基础之上,顺应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而虚假政绩往往是主观意志的肆意驰骋。马克思在分析商品拜物教时曾揭示,在特定条件下,物与物的关系掩盖了人与人的关系。同样,不实的政绩数据掩盖了真实的发展困境,一些一切向好的幻象不仅延误了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更可能引导资源错误配置,造成逆向选择。可见,这种建立在数字谎言基础上的政绩,因其彻底背离客观实际,在本体论意义上属于典型的虚无。
虚假政绩具有不可持续性与价值负向性。真正的存在具有绵延性,能够在时间之流中保持自身,持续发挥作用;而虚假政绩则如因其短视而给未来发展埋下隐患。这种本质上具有负价值的政绩,从社会总福祉视角来看,实则是一种“负存在”。它不仅消耗了本可用于教育、医疗、科技创新的有限资源,误导了发展方向,损害了政府公信力,更挫伤了实干精神,污染了政治生态。
可见,虚假政绩就是一种本体论意义上的假象,是一种披着政绩外衣的非存在。批判虚假政绩的非存在性,不是进行抽象的哲学思辨,而是为真正的政绩观清扫地基。只有首先辨识那些看似存在、实则虚无的假象,才能回归事物本质,回到实践中去追寻经得起人民评判、实践检验和历史沉淀的真实政绩。这既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的方法论要求,也是新时代树立正确政绩观的现实起点。
二、把握真象以确认真实政绩的合规律性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视域中,真象是事物内部本质与外部表现的统一体,是具有客观实在性、能够脱离主观意志独立存在的稳定联系。将这一范畴延伸至政绩观领域,意味着对真实政绩的追寻不能止步于表面的显绩,而需深入探究其是否契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真实政绩的实在性,建立在对自然、经济、社会三大领域客观法则的深刻洞察与自觉遵循之上。这种政绩顺应了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其存在基础坚实且具有可持续性。
尊重自然规律是真实政绩的生态底线。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一切实践活动的根本前提。真实、可持续的政绩,都必须首先通过生态文明的检验。真正具有合规律性的政绩,必然将生态环保内化为发展的题中之义。这意味着发展逻辑从单向度的索取征服转变为尊重自然生态系统演替规律的双向互动。由此创造的政绩,顺应了自然生态系统演替的规律,将发展的足迹融入绿色的底色,从而获得了经得起自然检验、耐得住时间冲刷的坚实本体论地位。
洞察经济规律是真实政绩的发展韧性。经济发展有其内在的客观逻辑,如价值规律、供求规律、竞争规律等。真实政绩必须建基于对这些规律的尊重与运用,推动实现从数量向质量、从规模扩张向结构优化、从要素驱向创新驱动的深刻转型。违背经济规律的政绩,往往表现为急于求成的速成论和脱离实际的跃进式。真实政绩的合规律性,体现在对高质量发展内在要求的自觉回应上。因为顺应了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契合了经济循环的内在机理,所以具备强大的韧性与生命力,能够在复杂多变的内外部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
顺应社会规律是真实政绩的价值旨归。社会的发展同样遵循着特定的规律,其中最为核心的,便是公平正义的逐步实现与人的全面发展。马克思指出,未来的新社会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真实政绩的真象,最终必须体现在对社会规律的顺应上,即能否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能否增进最大多数人的福祉。真实政绩的合规律性,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因为其顺应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一最大的社会心理,契合了社会有机体良性运行的客观要求,将发展的成果真正转化为每个人可感、可及、可共享的福祉。这种深深扎根于社会土壤、回应人民呼声的政绩,因其内在的合规律性而获得了最广泛、最深厚的社会基础。
可见,把握真象是确认真实政绩的关键一环。真正的政绩,是在尊重自然规律中守护发展的底色,是在洞察经济规律中锻造发展的韧性,是在顺应社会规律中锚定发展的旨归。只有这种全方位契合客观规律的政绩,才能在实践的检验中、在人民的评判下、在历史的沉淀里,确证其作为推动社会进步的真象地位。
三、回归实在以确认真实政绩的实践性
马克思指出,存在是人的感性活动、实践的结果。真实政绩最终要回归到实践中去确证,是经得起实践检验、人民评判和历史沉淀的实在成果。它内化于民生的温度、外化于发展的韧劲,最终沉淀为社会财富的增加和人民福祉的提升。这种在实践中被证明推动了社会进步、满足了人民需求的成果,才是具有真实本体论地位的政绩。
真实政绩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经得起实践检验的政绩,皆诞生于与自然的深度对话、与困难的反复博弈之中,是用汗水与智慧浇灌出的实在成果,更是融入大地肌理、改善生态环境、惠及子孙后代的坚实存在。
真实政绩经得起人民的评判。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更是政绩最权威的评判者。政绩的实在性,最终要落脚于人民生活的切实改善。真实的政绩,必然内化于民生的细微变化之中。这些看似琐碎的日常点滴,实则构成了人民生活的大事,正是政绩从抽象概念转化为可触可感之实在的生动注脚。唯有将人民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作为根本标准,政绩才能筑牢深厚的群众根基,实现从官方认定到民间口碑的最终升华。
真实政绩着眼于长远与可持续。历史是公正的裁判,能过滤掉一时的喧嚣,留下那些真正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马克思强调存在是感性活动的结果,这意味着真正的政绩不是静态的纪念碑,而是一个动态的、能够持续发挥作用并惠及未来的过程。这种着眼于长远的政绩观,要求决策者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既要考虑当下的增长,也要为子孙后代留下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可见,回归实在是确认真实政绩的实践要求。这意味着需将政绩从抽象的概念、冰冷的数字和短暂的光环中解放出来,置于实践的熔炉中锻造,放到人民的天平上衡量,沉于历史的长河中检验。唯有那些经实践证明能推动社会进步、满足人民需求、经得起时间与后人检验的成果,才具备真实且不可磨灭的本体论地位。这种政绩观不仅是对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的回归,更是对治国理政规律的深刻把握,指引着我们创造真正属于人民、造福人民的实在伟业。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情感认同视域下中国共产党执政话语亲和力提升路径研究”(编号:25YJA710023);重庆医科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项目(编号:ZSK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