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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区矫正的本土智慧:半正式控制模式的实践与启示
三峡大学 叶倩
文章字数:1521
  社区矫正作为源于西方的非监禁刑制度,我国自2003年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来,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的重新犯罪率长期保持在极低水平。不过,现有研究多聚焦于城市场景,难以解释在资源相对匮乏、以熟人社会为特征的农村地区,这一舶来制度为何能持续发挥效能。一项以湖北县域及乡镇为研究场域的质性研究,通过对10名乡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半结构化访谈,揭示了中国农村社区矫正的运行逻辑——以“半正式控制”为核心的治理模式,正是这一制度在农村落地生根的关键密码。
  湖北中部县域及乡镇的经济水平接近全国中位数,兼具聚集村镇与分散山村的特征,且社区矫正资源有限、几乎无社会工作介入,是我国农村社区矫正实践的典型代表。研究发现,农村社区矫正的核心运作模式为“半正式控制”,即在国家能力有限的前提下,以矫正小组为核心行动者,整合正式法律控制与民间非正式控制,通过“风险识别-风险控制-罪犯遵从”的三阶策略,实现低成本、高效率的社会控制。
  作为半正式控制的主导行动者,农村社区矫正小组呈现出鲜明的“司法所主导+多元主体参与”特征,成员涵盖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村委会成员、罪犯家属与朋友。其中,村委会这一基层自治组织发挥着关键作用,是连接国家与社会的重要桥梁,兼具半行政化与民间性的双重属性,属于典型的半正式组织。矫正小组的价值取向也突破了西方社区矫正惩罚或康复的单一导向,工作人员更倾向于以情感感化、道德约束结合法律规制的方式开展工作,甚至与罪犯建立拟亲属化的信任关系,使正式管理呈现出熟人化特征。
  在具体行动策略上,农村社区矫正的半正式控制已形成完整的实践体系。风险识别环节,摒弃西方量化评估工具,采用经验主义主导的社区化评估模式,通过审前调查、日常走访、信息化核查等方式,结合社区熟人对罪犯的了解,实现全流程风险排查;风险控制环节,以干预罪犯的日常时间、空间与社交为核心,通过分级管理明确定期报告、学习教育要求,鼓励公益劳动填补自由时间,限制罪犯活动范围与接触人群,从环境层面减少犯罪机会;罪犯遵从环节,通过身份重塑帮助罪犯接纳矫正身份,以情感联结搭建信任桥梁,同时将法律威慑作为备用手段,形成情感为主、法律为辅的约束机制,促使罪犯从内心主动配合矫正工作。
  这一本土模式与西方环境矫正理论存在诸多契合之处。二者均以风险控制为核心,强调正式与非正式控制相结合,注重通过环境改造减少犯罪机会。但二者存在本质差异:中国农村更依赖情感、道德等非正式手段,基层自治组织使国家权威嵌入社区参与,更适配本土治理;西方则侧重法律规制与量化评估,社区参与程度较低。这种机制耦合,正是社区矫正制度在农村实现高适配性的关键。不过,农村社区矫正半正式控制模式仍存在潜在风险,如人情与法治的冲突、风险评估专业性不足、分类管理形式化等问题,制约着社区矫正的法治化、专业化发展。对此,研究提出针对性政策建议:加大农村社区矫正经费支持,强化司法所等正式组织的专业引领与保障能力,弥补资源短板;构建分层级的专业化队伍建设体系,提升正式工作人员专业素养,规范村委会等半正式组织的参与行为,培育家庭、社区等非正式力量;注重外界预防与自我抵御相结合,赋予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更多监管决定权,强化外部风险防控;推动“经验—证据”结合的分类管理,借鉴西方评估工具开发本土风险筛查清单,优化个性化矫正方案,让分类管理落到实处。
  研究表明,农村社区矫正的半正式控制模式是资源有限背景下与熟人社会形态高度适配的最优解,其背后的本土治理智慧为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重要参考。未来,唯有在尊重农村本土实践的基础上,推动正式规制与非正式治理的有机融合,才能让社区矫正制度在农村持续发挥效能,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注入更多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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