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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联互认
文章字数:294
  省人大代表田红:患者在不同医院就诊时,常被要求重新检查,不仅加重患者负担,也造成医疗资源和医保基金的浪费。建议推动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
  医检结果准确可靠是开展互认的前提。可由省级卫生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全省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目录和互认项目技术操作指南进行动态更新,并开展人员培训。在条件允许的地方,规划组建区域性检查检验中心,促进检查结果的同质化和标准化。强化资金及技术保障,重点支持信息化薄弱的基层医疗机构完成系统改造。
  此外,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如探索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对减少重复检查的医疗机构,给予医保基金结余奖励等,提高医疗机构开展互认的积极性。 安徽日报记者班慧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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