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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侵权责任认定与司法应对
云南大学 王曦
文章字数:1525

  随着全球数字贸易的蓬勃发展,跨境电商领域的知识产权侵权问题日益凸显。跨境电商具有主体分散、交易虚拟、法律适用复杂等特殊性,这些特征既对知识产权保护构成严峻挑战,又使得平衡知识产权保护与贸易便利化、构建高效的司法回应机制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近年来,各国通过立法完善、司法判例积累等途径不断探索解决方案,为我国破解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难题提供了有益借鉴。
  一、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侵权责任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出台前,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6条规定,其中“避风港”规则仅笼统要求网络提供者履行“通知—删除”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从草案到正式施行,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义务规定延续了民商事法律的一般性要求。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则将跨境电商平台的责任机制从形式上的“规则交换”细化为“通知—删除+反通知—恢复”的完整流程,既继承了传统“避风港”规则的核心精神,又增设了初步证据标准与“红旗条款”,明确平台需承担积极审查责任,既符合权利保护、交易安全的法治精神,也针对跨境电商的特殊性提出了更严格的责任要求。
  二、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与规制难的原因。
  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面临多重困境,核心症结集中在以下方面:一是法律冲突显著,由于交易涉及不同国家和地区,各国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司法路径与执法权限差异较大,同一行为在不同管辖机构可能产生截然不同的裁判结果;二是主体身份模糊,跨境店铺常通过虚拟注册、多级代理等方式隐匿真实身份,导致平台与监管部门难以锁定侵权主体;三是技术取证困难,电子证据易删除、隐蔽性强且可伪造,加之跨境证据调取受国际司法协助时效等因素制约,证据固定与采信难度较大;四是维权成本高昂,跨境诉讼耗时费力且费用不菲,而侵权行为的违法收益往往远超维权成本,进一步加剧了侵权治理的难度。
  三、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侵权的司法应对路径。
  1.构建跨国知识产权协同治理机制。跨境电商知识产权纠纷的跨国属性,决定了司法裁判需突破地域局限,建立多边协同治理机制。可借鉴欧盟统一专利法院的实践经验,推动贸易相关国家签订跨境知识产权司法协助协定,明确电子证据互认规则,确立区块链见证、时间戳锁定等电子证据的跨境适用效力;依托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等平台,优化域外送达与执行程序,探索数字货币冻结等新型执行手段;搭建英语国家法律数据库,整合各司法辖区法律法规与典型判例,为法官准确适用冲突法提供明确指引。
  2. 推进技术赋能的智慧司法体系建设。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技术为跨境侵权识别与治理提供了新思路。法院应搭建侵权商品智能对比库,通过视觉算法实现商品图片、设计专利图纸、商标花纹等的快速比对;构建网络监测地图,实时抓取不同国家主流平台的商品销售数据,通过自然语言识别技术筛查侵权、盗版相关关键词;完善电子商务平台诉讼功能,支持跨境案件线上举证、异步开庭、裁判文书自动生成。
  3. 完善平台责任分级监管制度。司法裁判应根据跨境电商平台的经营模式,差异化界定其侵权责任:对于亚马逊等自营与第三方混合模式平台,若平台参与选品、定价、发货等核心环节,应适用更高的注意义务标准;对于速卖通等纯粹“中介”型平台,可实施动态分级监管,依据卖家资质、商品类别、过错记录等进行评级,对品牌卖家限定保证金缴纳、“一人一事”备案等要求。
  四、结束语。
  跨境电商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需要法律规则与司法解释的同步完善。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持续发展与国际贸易规则的演进,跨境电商平台的责任认定标准、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将不断优化。通过构建跨国协同治理机制、推进智慧司法建设、完善平台分级监管制度,能够有效平衡知识产权保护与贸易便利化,为跨境电商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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