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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志敏关于闽浙赣苏区经济建设的思想与实践
文章字数:2412
方志敏作为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和闽浙赣革命根据地的主要创建者,在领导根据地经济建设的过程中,始终将经济工作视为巩固红色政权、支持革命战争的“生命线”。他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经济政策,成功推动了根据地的经济建设,形成了较为完整的闽浙赣苏区经济建设思想,书写了战时经济建设的卓越篇章。闽浙赣苏区的做法被其他根据地借鉴,毛泽东誉其为“方志敏式根据地”,并称赞“赣东北的同志有很好的创造”。
一、经济建设的首要目的是支持战争。方志敏指出:“苏维埃目前是处在残酷的国内战争的环境中,一切物质,一切力量,都付与战争。”“充足革命战争的粮食和需要,使革命战争更顺利地取得胜利。”因此,保障红军的给养与装备,确保革命战争的持续进行并最终取得胜利,成为苏区经济工作最直接、最紧迫的目标。
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苏区大办工业。在军用工业上,创办兵工厂、军火工厂、军用被服厂、挨丝地雷厂、秀鞋厂、樟脑厂等。工厂中工人待遇也参照红军待遇而予以优待,实行了劳动保护,因此,工人生产的积极性非常高,他们就地取材,发挥了创造性,特别是地雷,几乎乡乡都在造。在民用工业方面,根据地人民建立了大量的土法制盐厂、制糖厂,仅姚家一带当时就有六七个糖厂,生产了大量糖和盐,在满足内需的同时还可以进行外销。此外,还利用根据地现有原料,创办了煤矿、铁矿、榨油厂、纺织厂、造纸厂等各类厂矿。这些卓有成效的工业建设,共同构成了一个相对完整、军民结合、自力更生的苏区工业体系,不仅直接保障了前线红军的武器弹药和被服装具供给,极大地提升了部队的战斗力,还有力地打破了敌人的经济封锁,解决了根据地军民最基本的日常生活需求。通过发展工业,苏区实现了主要物资从极度依赖外部输入到内部基本自给乃至有余的重大转变,将经济命脉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为红色政权的巩固和革命战争的持续进行,奠定了不可或缺的坚实物质基础。
二、财政工作是战争胜利的重要保证。军事行动的胜利,离不开坚实的财力与物资保障。方志敏对此有着清醒认识,他强调“不能做好财政工作就不能保证战斗胜利”,凸显了财政工作在战时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为破解苏区面临的财政来源与民生保障困境,维系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在方志敏的领导下,苏区政府陆续推行了多项行之有效的措施。
1929至1930年间,闽浙赣革命根据地的财政收入主要依靠打土豪罚款和战争缴获。进入1931至1933年,随着根据地趋于稳定,经济建设的重点转向计划开发财源,省苏财政部全面承担起财政管理职责。1932年起,省苏财委会先后设立对外贸易处和船舶检查处,对白区商人征收货物出口税与货物税,使商业贸易税逐步成为苏区税收的主要来源。税收方面,根据地以灵活、公平和适应战时需求为核心,除了使用土地的农民要交税之外,凡是在根据地开展相关商业、工业生产活动都需要缴纳税务,但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缴纳税额,税收的基本原则包括:一般物资收取3%~5%的税率;奢侈品收取50%~100%税率;而对于食盐、白药、布匹等稀缺货物不收税。贸易方面,苏区政府颁布了正式的贸易政策:“根据地保护贸易自由,准许外来经商,开辟市场,进行赶集。”这一政策的实施,打破了敌人经济封锁带来的困境,活跃了根据地内部的市场流通,有效吸引了白区商贩与根据地开展贸易往来。此外,消费合作社和贮粮合作社的推广进一步满足了军民的生产生活需要,增强了经济的自主性与韧性。这些系统而务实的措施,是红色政权巩固和发展的关键举措,也是中国共产党探索经济治理的重要实践。
三、金融事业是经济建设的关键支撑。方志敏非常重视金融工作,认为在经济建设中“银行会起到很大作用,我们一定要办好。”1930年10月16日,在弋阳芳家墩,成立了“赣东北贫民银行”,后又先后更名为“赣东北省苏维埃银行”和“闽浙赣省苏维埃银行”。该银行不仅发行了自己的货币,还开创性地发行了中国第一只红色股票,为苏区金融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制度和物质保障。
苏区的金融实践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发行货币和公债。为满足根据地市场货币流通的需要,赣东北贫民银行于1931年5月开始发行纸币,赣东北省苏维埃银行于1932年6月发行了银洋券壹角、伍角和壹元三种纸币,闽浙赣省苏银行于1933年发行纸币。纸币的发行稳定了市场,群众对其十分信任,称之为“红票”。1934年7月,为粉碎国民党第五次军事“围剿”,闽浙赣省苏政府发行了10万元决战公债,号召军民“节衣缩食,支援战费”。苏区军民超额4万元认购,支持苏维埃政府。二是发放贷款。省苏银行积极运用信贷工具,向工人、农民、小手工业者及小商贩等群体提供低息贷款。这些贷款旨在帮助他们恢复与发展生产,改善生活条件,并对因自然灾害陷入困境的群众提供救济性信贷支持。三是建立信用合作社。为从根本上铲除高利贷的生存土壤,苏区政府推动在各地区普遍建立信用合作社。扎根基层,办理小额储蓄与信贷业务,在微观层面满足了群众的紧急融资需求,有效抵制了封建性高利贷剥削。这些开创性的金融实践,共同构建了一个服务于战争、扎根于民生的苏维埃金融体系。通过发行信用坚实的“红票”,苏区政府成功树立了金融权威,稳定了市场秩序;通过发行公债,将民众的财力凝聚成强大的战争支持;通过发放生产贷款和建立信用合作社,则直接打击了高利贷盘剥,激发了内部经济活力,切实改善了群众生活。
方志敏作为闽浙赣革命根据地的主要创建者,在领导闽浙赣苏区经济建设过程中,坚持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具体实际紧密结合,提出了一系列特色鲜明的经济思想。他强调经济建设首要目的是支持战争,通过大办军用和民用工业,保障红军给养与装备;认为财政工作是战争胜利的重要保证,采取打土豪罚款、发展经济、设立贸易处等措施稳定财政收入;同时重视金融事业,成立银行、发行货币和公债、发放贷款、建立信用合作社,粉碎了国民党的经济封锁。这些举措成功推动了根据地的经济建设,为红色政权提供了重要物质保障,也为我党革命根据地经济建设理论的形成与完善作出了重要贡献。
作者单位:江西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一、经济建设的首要目的是支持战争。方志敏指出:“苏维埃目前是处在残酷的国内战争的环境中,一切物质,一切力量,都付与战争。”“充足革命战争的粮食和需要,使革命战争更顺利地取得胜利。”因此,保障红军的给养与装备,确保革命战争的持续进行并最终取得胜利,成为苏区经济工作最直接、最紧迫的目标。
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苏区大办工业。在军用工业上,创办兵工厂、军火工厂、军用被服厂、挨丝地雷厂、秀鞋厂、樟脑厂等。工厂中工人待遇也参照红军待遇而予以优待,实行了劳动保护,因此,工人生产的积极性非常高,他们就地取材,发挥了创造性,特别是地雷,几乎乡乡都在造。在民用工业方面,根据地人民建立了大量的土法制盐厂、制糖厂,仅姚家一带当时就有六七个糖厂,生产了大量糖和盐,在满足内需的同时还可以进行外销。此外,还利用根据地现有原料,创办了煤矿、铁矿、榨油厂、纺织厂、造纸厂等各类厂矿。这些卓有成效的工业建设,共同构成了一个相对完整、军民结合、自力更生的苏区工业体系,不仅直接保障了前线红军的武器弹药和被服装具供给,极大地提升了部队的战斗力,还有力地打破了敌人的经济封锁,解决了根据地军民最基本的日常生活需求。通过发展工业,苏区实现了主要物资从极度依赖外部输入到内部基本自给乃至有余的重大转变,将经济命脉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为红色政权的巩固和革命战争的持续进行,奠定了不可或缺的坚实物质基础。
二、财政工作是战争胜利的重要保证。军事行动的胜利,离不开坚实的财力与物资保障。方志敏对此有着清醒认识,他强调“不能做好财政工作就不能保证战斗胜利”,凸显了财政工作在战时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为破解苏区面临的财政来源与民生保障困境,维系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在方志敏的领导下,苏区政府陆续推行了多项行之有效的措施。
1929至1930年间,闽浙赣革命根据地的财政收入主要依靠打土豪罚款和战争缴获。进入1931至1933年,随着根据地趋于稳定,经济建设的重点转向计划开发财源,省苏财政部全面承担起财政管理职责。1932年起,省苏财委会先后设立对外贸易处和船舶检查处,对白区商人征收货物出口税与货物税,使商业贸易税逐步成为苏区税收的主要来源。税收方面,根据地以灵活、公平和适应战时需求为核心,除了使用土地的农民要交税之外,凡是在根据地开展相关商业、工业生产活动都需要缴纳税务,但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缴纳税额,税收的基本原则包括:一般物资收取3%~5%的税率;奢侈品收取50%~100%税率;而对于食盐、白药、布匹等稀缺货物不收税。贸易方面,苏区政府颁布了正式的贸易政策:“根据地保护贸易自由,准许外来经商,开辟市场,进行赶集。”这一政策的实施,打破了敌人经济封锁带来的困境,活跃了根据地内部的市场流通,有效吸引了白区商贩与根据地开展贸易往来。此外,消费合作社和贮粮合作社的推广进一步满足了军民的生产生活需要,增强了经济的自主性与韧性。这些系统而务实的措施,是红色政权巩固和发展的关键举措,也是中国共产党探索经济治理的重要实践。
三、金融事业是经济建设的关键支撑。方志敏非常重视金融工作,认为在经济建设中“银行会起到很大作用,我们一定要办好。”1930年10月16日,在弋阳芳家墩,成立了“赣东北贫民银行”,后又先后更名为“赣东北省苏维埃银行”和“闽浙赣省苏维埃银行”。该银行不仅发行了自己的货币,还开创性地发行了中国第一只红色股票,为苏区金融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制度和物质保障。
苏区的金融实践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发行货币和公债。为满足根据地市场货币流通的需要,赣东北贫民银行于1931年5月开始发行纸币,赣东北省苏维埃银行于1932年6月发行了银洋券壹角、伍角和壹元三种纸币,闽浙赣省苏银行于1933年发行纸币。纸币的发行稳定了市场,群众对其十分信任,称之为“红票”。1934年7月,为粉碎国民党第五次军事“围剿”,闽浙赣省苏政府发行了10万元决战公债,号召军民“节衣缩食,支援战费”。苏区军民超额4万元认购,支持苏维埃政府。二是发放贷款。省苏银行积极运用信贷工具,向工人、农民、小手工业者及小商贩等群体提供低息贷款。这些贷款旨在帮助他们恢复与发展生产,改善生活条件,并对因自然灾害陷入困境的群众提供救济性信贷支持。三是建立信用合作社。为从根本上铲除高利贷的生存土壤,苏区政府推动在各地区普遍建立信用合作社。扎根基层,办理小额储蓄与信贷业务,在微观层面满足了群众的紧急融资需求,有效抵制了封建性高利贷剥削。这些开创性的金融实践,共同构建了一个服务于战争、扎根于民生的苏维埃金融体系。通过发行信用坚实的“红票”,苏区政府成功树立了金融权威,稳定了市场秩序;通过发行公债,将民众的财力凝聚成强大的战争支持;通过发放生产贷款和建立信用合作社,则直接打击了高利贷盘剥,激发了内部经济活力,切实改善了群众生活。
方志敏作为闽浙赣革命根据地的主要创建者,在领导闽浙赣苏区经济建设过程中,坚持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具体实际紧密结合,提出了一系列特色鲜明的经济思想。他强调经济建设首要目的是支持战争,通过大办军用和民用工业,保障红军给养与装备;认为财政工作是战争胜利的重要保证,采取打土豪罚款、发展经济、设立贸易处等措施稳定财政收入;同时重视金融事业,成立银行、发行货币和公债、发放贷款、建立信用合作社,粉碎了国民党的经济封锁。这些举措成功推动了根据地的经济建设,为红色政权提供了重要物质保障,也为我党革命根据地经济建设理论的形成与完善作出了重要贡献。
作者单位:江西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